盘州市公安局关于禁止无人机等 " 低慢小 "航空器飞行的通告
2025 年 2 月 12 日(农历正月十五),盘州市将在红果城区举行 " 盘州春韵 " 系列活动之舞龙舞狮秧歌花车民俗巡游活动及元宵晚会,为了保障活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我市将在有关空域和时段实行禁飞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飞管控时段及地点
时间:2025 年 2 月 12 日 8 时至 2025 年 2 月 12 日 24 时
地点:红果城区(亦资街道)
二、管控措施
1. 在上述管控区域和时段内,除经活动主办方审批同意的媒体进行活动现场直播、新闻素材采集及安保需要使用的无人机外,禁止任何单位及个人使用无人机等 " 低慢小 " 航空器(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等)飞行,禁止放风筝、气球和航拍行为。
2. 实施管控期间,有关单位或个人如有飞行需求,请及时向活动主办方申请审批并向盘州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备案,经批准后方可在指定的时间和区域内进行飞行。
3. 对于违反本通告飞行的行为,公安机关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盘州市公安局
2025 年 2 月 8 日
编辑 周欢 /编审 李枫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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