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周会智辞去花溪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5 年 2 月 17 日花溪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花溪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
接受周会智辞去花溪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报花溪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花溪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周印辞去花溪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决定
2025 年 2 月 17 日花溪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花溪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
接受周印辞去花溪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报花溪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花溪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2025 年 2 月 17 日花溪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吴志武为花溪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丽莎为花溪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政协贵阳市花溪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关于接受邓怀中等同志请辞政协贵阳市花溪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的决定
(2025 年 2 月 17 日政协贵阳市花溪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岗位调整,邓怀中、徐辉 2 名同志申请辞去政协贵阳市花溪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有关规定,政协贵阳市花溪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邓怀中、徐辉 2 名同志辞去政协贵阳市花溪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

政协贵阳市花溪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关于接受丁政等同志请辞政协贵阳市花溪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2025 年 2 月 17 日政协贵阳市花溪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岗位调整、退休等原因,丁政、田萍、白鸽、母静敏、朱志刚、朱海峰、任海峰、刘洋、刘秀丽、何星、邹亚东、陈岩、陈敏、罗健勇、周慧、赵利晖、黄宁、龚中蔚、彭宇、葛峰、蔡鹏程、颜奇、蹇晔等 23 名同志申请辞去政协贵阳市花溪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有关规定,政协贵阳市花溪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丁政等 23 名同志辞去政协贵阳市花溪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

政协贵阳市花溪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关于增补王刚等同志为政协贵阳市花溪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2025 年 2 月 17 日政协贵阳市花溪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经政协贵阳市花溪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决定,增补以下 32 名同志为政协贵阳市花溪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来源 爽爽贵阳 秀美花溪
编辑 段筠 /编审 李枫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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