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反诈轩 记者 顾潇)近期,诈骗分子利用超市购物卡在一定面额以内可以不记名的特点,钻空子诱骗受害者购买购物卡再获取卡号、密码进行消费实施诈骗的同时 " 洗钱 "。近日,扬州的李先生就因此被骗了 38000 元。
近日,扬州李某在某短视频平台,点击评论内的陌生链接,下载了一个交友软件,注册完成后,平台客服添加李某的微信,告知其先交 39 元的会员费才能免费交友,李某转账后,对方又提出需要先行垫付 " 酒店认证 "" 保密认证 " 等认证费用,并承诺这个钱之后会返还。
李某按照对方要求转账后,对方称李某认证失败了需要交 5300 元的保证金,于是,李某又如数转了钱,接着,对方继续以各种理由诱导李某转账。李某想要放弃时,对方发来性感图片,让李某又有了 " 动力 "。而此时,对方称李某的账号被封控需交解封费。为解封自己的账号,李某按照对方的指示购买了指定的购物卡,并把卡背后的验证码和卡密发给对方。
正当李某以为终于可以见到心心念念的 " 美女 " 了,结果对方称李某只完成解封费的 50%,还须继续交钱解封时,李某意识被骗,报了警,共计损失 38000 元。
对此警方提醒,网络上陌生人找各种理由欺骗市民购买购物卡,并催促激活、拍照、告知密码等操作的请千万警惕,购物卡一旦完成消费很难挽回损失。同时,超市经营者在面对群众批量购买购物卡时,应询问核实情况,提醒客户谨防诈骗,如发现存疑情况,及时拨打报警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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