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最近几天,几个伙计一直都在热烈讨论着一个话题——
回农村!
无一例外,这几个伙计,都是农村出来的,所谓的农 N 代,城一代。
以前,大家在一起喝酒吹牛的时候,感慨着岁月的无情生活的艰辛,也常把 " 城市套路深,我要回农村 " 这句话挂在嘴边。那时候大家也都知道,也就权当玩笑,说说而已。农村,所谓的老家,出来不易,回去更不易。
现在不同了,大家都是严肃认真地对待这个问题。以前,不管是随口说说还是真有那想法,都知道根本实现不了;现在," 城市套路深,我要回农村 ",说是有了法理依据,几颗年龄越大越萌萌欲动回农村的心,犹如冰炉膛里加红炭,一下子就实打实地热火了起来。
这个法理依据,据说是今年最新颁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也就是常说的每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对有关农村迁出户口再迁回农村有了相应的规定。
二
几个伙计,都是半路出家进的西安城,其中尤以伙计 A 与农村老家盘根错节,牵扯颇深。
和其他几个通过上大学农转非的伙计不同,老家关中东部和西安很近某个小县城小乡镇小村子出身的 A,是成家立业三十大几了才把户口从农村老家迁到西安。A 初中毕业就不念书了,天南海北地打了几年工,订了媳妇又在西安跑了几年出租车,后来自己做点五金土杂的小生意,算是在这个城市立住了脚。媳妇和娃,也都跟着在西安生活。慢慢有了点积蓄,终于在西安有了个完全属于自己的窝,俩娃里的老大也该上学了,原以为有房子娃上学根本不是什么难事,但是一问房户不一致,还没社保,娃在西安上学倒是没问题,有问题的是明明就在家门口的那个并不算一流的学校进不去,结果给调剂到离家老远的另一所小学。A 心里这个郁闷啊,想着老大还要上初中呢,后面还有老二呢,只好一咬牙,把全家的户口从老家迁到了西安。还好,西安那时候的户籍政策已经很宽松,A 又有房产,一切顺利。
虽然常态化住所和户口都成了西安市区的,但 A 总觉得自己还是村里人。村里,父母和兄弟都在,当年结婚盖的房还在,只是自己当年分的地被收回了。正因为如此,中央一号文件下来了,生意越来越不景气的 A 原以为自己回农村就是很容易的事,比当年落户进城还容易。
结果,先在村长那吃了一鼻子灰。
跟他还是本家的村长开言就一点没客气:当年你说走了就走了,现在你说回来就回来,耍地个大哦!我就问你回来想弄啥?是想给你娃要宅基地还是想分地或者等着村里拆迁卖地好分钱?就说你咋真会想好事的,你也不问问自己,倒是给村里做啥贡献了,光想着占村里的便宜!
一句接一句的质问,噎得 A 一愣一愣的!A 心说我没想着占啥村里的便宜啊,宅基地和房子我本来就有啊,地你暂时不动我也没说一定要分啊。要说给村里有没有贡献,除了逢年过节回去打麻将给村长做了不少贡献,其他着实没啥贡献,问题是,村长和众多年轻村民就算户口在村里,人也经常不在村里,也没见给村里做啥贡献啊!
末了,村长说,上面的政策还不知道。不管政策咋说的,你们这些人想回来,也得村上全体村民开会全部同意后再说。
A 悄悄吞下一声苦笑,全体村民同意,感觉就像天方夜谭。
三
相对来说,B 遇到的回复就客气多了。
B 是正儿八经地通过上大学离开的农村走进的城市。从十八岁开始,关中中西部那个农村老家,在法理关系上便离他越来越远。但是,从精神上,B 一直觉得,那就是自己的根。
根源上,父母都还在,父母手里盖下的房子也还算完好。即便 B 早已经是城里人好多年,哪天父母不在了,B 也能继承这院房子,但是,宅地基不能继承,房子也不能翻修。房子在,这块地方就是他的,房子年久失修倒塌了或者拆迁了,B 就永远跟自己的农村老家,没有一点关联了。
他原想着顺其自然,再过若干年退休了,只要房子还在,就回老家去住。现在,国家新政出来了,B 难免多想了一点——为什么不把户口迁回去呢?户口回村了,就可以名正言顺地继承房屋翻修房屋,就可以退休后踏踏实实地住在村里,不用再担心被扫地出门。
大概因为 B 毕竟是村里当年少有的大学生吧,抑或 B 老家的村干部比较有修养不像 A 村里的一身歪相。当 B 咨询的时候,村干部说的很客气,说只要是符合国家政策,村里不会打绊子,但是前提是镇上得先同意,再就是回来了,咋样的村民待遇,现在也不好说。B 又问镇上,结果镇上把皮球又踢到了村里——这个嘛,还得看村上是啥意见!
被踢了皮球的 B 倒也没着急,想这事也不急在这一时半会,那就再等等看吧。
四
A 和 B,他们的乡愁,都还锁在故乡。
C 就不一样了。他兼具了 B 的学识,也是正儿八经的 211 大学毕业,又兼具了 A 的经历,大学毕业打工没几年就自己做生意,生意比 A 那种小门面的小打小闹大多了,说不上大富大贵,这辈子没啥大意外的话,吃穿不愁财富自由是没问题的。
但是,他也想回农村。自然,不是像 A 那样想有个稳当的落脚,也不是像 B 那样图个身份继承房子和宅基地,他自己在周边的温泉小镇都有别墅。他想回农村,纯粹是想在人生的后半段,回到老家再大干一场。
这几年经济不景气,C 在城里的公司也就勉强维系着,用他的话说,不接单都比接单划算。正年富力强的他这几年其实闲得有点慌,国家新政出来了,他立马眼前一亮——要不要回去竞选个村主任,再努一把力,看自己到底有没有改变老家落后面貌、推进乡村振兴的能力?
这想法倒是没有和老家的村上和镇上说,而是先行咨询了一个大学同学。这个同学大学是浙江的,一毕业没找工作,而是直接回了老家。蛰伏几年后,信心满满地出来竞选村支书,原以为自己年轻有知识有干劲都是优势,结果不到 20% 的得票率让他认清了残酷的现实。不过这家伙并不气馁,终于在第三次竞选时成功当选,但也已经从帅小伙变成中年大叔了。
该同学对 C 说,你可想明白了,农村的很多事复杂得很,别以为你有想法就能干成事。你不知道,都是正儿八经的大学毕业生,人家村民宁愿认那些外来的大学生村官,都不信任不愿意听他们村土生土长起来的大学生村官。我们这还是南方发达地区,你们那,你可好好想想也好好回去调研下再做主张。
C 连连称是,挂了电话用了整整一个晚上在大脑里给老家放了一遍电影,再提起来 " 回农村 " 这档事,就说来日方长,且容思量。
五
听他们各自说过,同样是农村出来的我陷入了沉思。
我也是上大学农转非的,妥妥的农 N 代城一代,哪怕在这城市里买房又买车,打 " 理 " 工,打 " 文 " 工," 国 " 工 " 私 " 工之间来回切换,我总觉得自己骨子里其实就是个农民。而且,随着年岁越长,这个感觉越发强烈。
我不知道像自己这样的,想回农村老家的话,到底回不回得去。
2025 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我找出来认真研读了,并没有找到 " 回村落户 " 的相关描述。
另有消息说,有关 " 回村落户 " 的规定,出自即将于今年 5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该法第十三条、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规定,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上学、服役、务工、婚姻等原因,户口迁入城镇转为非农业户口的,除公务员(不包括聘任制公务员)外,家里仍有房屋或土地的(承包地,自留地等),经所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可将户口迁入农村,重新获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其他村民同样享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利,包括依法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参与分配集体收益、集体土地被征收征用时参与分配土地补偿费等。
可惜这种说法也都是来源于一些名不见经传的自媒体,并没有权威媒体的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里也并无上述一致的描述,其中第十八条的规定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因就学、服役、务工、经商、离婚、丧偶、服刑等原因而丧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第十七条是有关丧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几种情形,第十三条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拥有的权力。第十七条和第十三条结合起来,能不能和 " 户口回村 " 甚至 " 回村建房 " 划等号,并没有权威的肯定说法。
就算是可以划等号,怎么个回迁法,需要具备怎样的条件,A、B、C 以及诸如我这样的更多的农 N 代城一代们,都盼望着有一个清晰的说法。没有一个清晰的说法,那就成了基层农村想咋说就咋说,想咋弄就咋弄。想让你回你就能回,不想让你回你就不能回。
到头来,怕是乡愁未解,更添别恨。
来源 / 今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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