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吉林 03-22
这三项费用,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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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 21 日,中国结算发布关于暂免收取部分债券登记结算费用的通知。

一、自 2025 年 5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暂免收取绿色公司债券、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不含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证券登记费、派息兑付手续费、赎回回售手续费。

二、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继续暂免收取民营企业公司债券(不含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证券登记费、派息兑付手续费、赎回回售手续费。民营企业公司债券发行人应当向证券交易所申报企业性质。

三、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继续暂免收取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现券交易及约定购回式交易的结算费。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起,同步下调上述业务结算费收费标准,按清算金额的 0.0004 ‰双向收取(每笔最高 40 元)。

来源:中国结算、第一财经微信

编辑:古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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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 民营企业 派息 收费标准 科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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