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榆林市电子商务消费市场活力,促进消费增长,推动直播带货新业态持续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榆林市商务局拟于近期通过直播带货的创新形式发放消费券,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征选电子商务类消费券发放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征选单位
榆林市商务局
02
征选单位承担工作及职责
承担电子商务类消费券核销及运营工作。
03
征选要求
01
申报条件
1. 运营资质。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相关行业经营许可证,且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名单。
2. 公司规模及相关经验。注册资本金不少于 1000 万元,公司经营时间不少于 3 年,且具备丰富的政府各类消费券发放经验,全流程执行并发放过消费券金额累计不低于 300 万元。
3. 直播带货能力。拥有成熟的直播账号、直播间和直播带货业务体系,包括专业的直播场地、灯光、摄像等硬件设备以及稳定的直播技术、完善的直播流程以及丰富的直播经验;拥有成熟的直播团队,包括主播、运营、选品、商务等。
4. 媒体宣传资源。抖音、快手、视频号等平台拥有不少于 30 万粉丝的账号。
5. 商户资源及组品能力。拥有丰富优质的商家资源,包括但不限于榆林本地及各区县商超、餐饮、住宿、娱乐、文旅、体育等资源;具有高效的组品策划宣传能力,能够快速推广消费券活动,提升活动知晓度与参与度。
6. 技术保障能力。拥有专业的技术团队和先进的技术架构,能够确保消费券在直播过程中的顺畅发放、领取、使用与核销。能够应对直播高峰时段的流量冲击,保障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防止出现卡顿、崩溃、数据泄露等问题。
7. 风险防控能力。建立完善的风险防控体系,能够有效识别和阻止消费券套现、虚假交易等不法行为。具备实时监控和预警机制,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能够迅速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在 24 小时内向相关部门报告。
8. 数据分析与服务能力。具备专业的数据分析团队和工具,能够对消费券的发放、领取、使用等数据进行实时监测和深度分析,提供每日分地域、分品类、分时段消费数据可视化报告,为活动效果评估和后续政策调整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同时,拥有专业的客服团队,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消费者和商户在直播带货及消费券使用过程中的咨询、投诉和纠纷,确保用户体验。
02
信用要求
1. 未被 " 信用中国 " 网站列入 "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2.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 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03
其他要求
1. 平台应承诺在活动期间不得向参与活动商户收取额外佣金。
2. 积极配合政府部门进行监督管理,确保消费券及补贴资金的安全、高效发放。
04
征选流程
(一)报名申请
1. 报名时间:2025 年 4 月 30 日 17:00 前
2. 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简介、直播带货业务模式、以往直播带货活动案例、主播资源及管理机制、技术团队、消费券发放工作方案、相关资质等所有材料,纸质材料一式 5 份,用 A4 纸打印并装订成册,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榆林市商务局 306 室),同时需另将电子版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627148333@qq.com,电子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二)审核筛选
由市商务局组织召开评审会进行现场评审,评审委员会由电子商务、法律、审计等相关领域专家组成,最终评选出符合条件的单位作为消费券发放单位。
(三)公示及确认
对通过审核的单位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消费券发放单位。入选单位需与榆林市商务局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中选单位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出具书面情况说明;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中选单位退出后,将根据本次征选得分从高到低顺延确定中选单位。
05
注意事项
1. 企业在申请时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公告中的所有条款和要求,提交的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如提交虚假信息,将取消申请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中选单位出现重大违约行为或丧失履约能力时,征选单位有权书面通知解除合作。
3. 入选企业应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监督管理,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和资金的安全使用,并对在合作过程中获取的所有非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榆林市商务局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同时,运营方需建立 7 × 24 小时应急响应机制,故障响应时间不超过 2 小时。
4. 本次公开征选相关事宜由榆林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王刚 0912-3893233)
榆林市商务局
2025 年 4 月 27 日
来源 / 榆林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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