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12 日,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教育局分别公布了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划片范围。
城关区:网络入学申请时间 7 月 2 日至 8 日
今年,城关区各小学招生统一时间为 7 月 2 日至 23 日。公办小学继续坚持 " 学校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入学 "。片内学生要在 " 房户一致 " 的基础上,以房为主进行认定,确保儿童在实际居住地周边入学。继续执行同一学校片区内一套房产六年内只提供一个学位政策(同一户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情况除外)。坚持公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严禁以各类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或参考。严格管控试点实验项目等特定类型招生。
根据城关区小学招生方案,各学校要依据《兰州市城关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地段划分范围》,招收年满 6 周岁(2019 年 8 月 31 日前出生)的城关区户籍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小学网络入学申请时间为 7 月 2 日至 8 日;网络审核时间为 7 月 2 日至 8 日;现场审核时间为 7 月 9 日至 15 日;录取、调配时间为 7 月 18 日至 22 日;注册报名、解决招生遗留问题时间为 7 月 23 日。所有入学儿童必须按时参加网络入学申请、现场审核、注册报名等入学流程,否则不能正常入学。
今年城关区各学校按照 " 城关区户籍儿童 " 和 " 随迁子女 " 两个批次,先后进行招生,在各批次内依据规定顺序,规范有序录取。
第一批次:城关区户籍儿童
1. 入学条件:
按《兰州市城关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地段划分范围》在片区学校申请入学,并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本人户口簿、父母或祖辈(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明(共有产权的房屋,共有比例达到 51% 方可认定)等材料,情况特殊的还要准备户籍冻结证明、出生证明等备用材料。
2. 招生顺序:
学校依据以下顺序自主招生。第一顺序:有房有户儿童(A 类)。第二顺序:有户住公房儿童(B 类)。第三顺序:有房无户儿童(C 类)。第四顺序:有户无房儿童(D 类)。第五顺序: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E 类)。
第二批次:随迁子女
1. 入学条件:
随迁子女监护人应在网络入学申请工作结束前取得城关区地址的居住证。申请入学时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准备儿童户口簿等材料。
随迁子女录取以居住证为基本依据,持有人须保证居住证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如有出入,必须提前到公安机关修改。监护人仅持有居住证领取凭证或暂住登记凭证的随迁子女不能在城关区申请入学。监护人在城关区购买房产的(共有产权的房屋,共有比例达到 51% 方可认定),还需要出具房产证明。监护人缴纳社保的(在兰州市、城关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需提供相关证明。居住证申领时长,房产、社保均将成为类别认定和排序的重要条件。
2. 招生顺序:
学校根据学位空额,依据以下顺序自主招生。
第一顺序: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F 类)。第二顺序:有证有房有社保儿童(G 类)。第三顺序:有证有房儿童(H 类)。第四顺序:有证有社保儿童(I 类)。第五顺序:有证儿童(J 类)。
新建住宅区儿童入学有规定
城关区小学招生方案明确,新建住宅区儿童入学依据《兰州市建设项目配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公共服务设施与项目 " 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 的基本要求,配建了学校的新建住宅区,配建学校与住房须同步交付使用。无配建学校新建住宅区相对集中的区域,片区学校学位不足时,该住宅区将率先被调配至其他学校招生服务片区。
根据方案,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七里河区:网络入学申请时间 7 月 2 日至 5 日
2025 年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继续坚持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全纳平等、阳光招生、公民同招原则。招生录取工作于 7 月 17 日前完成。
根据七里河区下发的招生方案,凡年满六周岁(2019 年 8 月 31 日前,含 8 月 31 日出生)的七里河区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持有七里河区居住证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必须依法注册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小学网络入学申请时间为 7 月 2 日至 5 日;学校网上预审时间为 7 月 6 日至 8 日(学校审核后立即给家长手机发送提示短信);学校现场审核时间为 7 月 9 日至 13 日;网上录取时间为 7 月 14 日(录取结果学校立即给家长手机发送提示短信);调配时间为 7 月 15 日至 16 日。7 月 17 日,公示新生名单,新生报名注册。
2025 年七里河区小学招生继续坚持以单校划片为主要方式,部分生源密集学校实行双片区或多片区的划片方式。根据区域内教育规划布局、历史沿革、学校分布、办学规模、周边生源、交通状况、家庭住址及户籍等因素,按相对就近原则划分各校招生范围并予以公开。对实际就学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的片区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招生工作办公室统筹调配入学,确保不新增大班额,确保区域内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各学校按以下顺序排序录取入学:1. 有房有户的适龄儿童(A 类);2. 有户无房第一类(个人户口)的适龄儿童(B 类);3. 有房无户的适龄儿童(C 类);4. 有户无房第二类(公共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D 类);5. 无户无房的适龄儿童(E 类)。
各校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则全额录取;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学校按照以上顺序,依据学校招生计划录满为止。未被录取的各类适龄儿童,学校要依据政策向家长和学生做好解释工作,并且由区教育局招生工作办公室按 " 相对就近且有学位 " 的原则调配入学。
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统一的片内招生和划拨分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对应片区公办学校入学。若无空余学位,按 " 相对就近且有学位 " 的原则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放弃录取;放弃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且小学学生不能享受小升初对口划拨政策、初中学生将不能享受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对口分配政策。
安宁区:网络入学申请时间为 6 月 19 日至 25 日
根据 2025 年摸底掌握的小学适龄儿童数据及毕业班数,结合各小学可提供学位情况,全区小学共下达招生计划 115 个班 5490 人,其中区属学校 90 个班 4395 人,省属事业单位办学 9 个班 495 人,市属办学 8 个班 320 人,民办学校办学 8 个班 280 人。
各学校将按照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无户有房、无户无房原则,分 " 区内户籍儿童 " 和 " 区外户籍儿童 " 两个批次,按照各批次内规定顺序,规范有序进行录取。按顺序超计划未录取的适龄儿童全区统筹指定入学。
各学校招收年满 6 周岁(2019 年 8 月 31 日前出生)的安宁区户籍儿童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辖区省、市、区属及民办小学网络登记统一申请时间为 6 月 19 日 8 时至 25 日 20 时;电脑派位学校现场资料审核时间为 6 月 27 日至 29 日,超计划电脑派位时间为 7 月 3 日。省属事业高校附属小学及区属小学现场资料审核时间为 7 月 5 日至 6 日;录取调配时间为 7 月 7 日至 11 日;辖区所有小学录取结果公布时间为 7 月 12 日 11 时,注册报名时间为 7 月 12 日 13 时至 17 时。所有入学儿童必须按时参加网络入学申请、现场审核、注册报名等入学流程,否则仅能待秋季开学前一周,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学位情况实施统筹调配入学。
辖区省属、区属公办小学分两个批次招生。
第一批次:安宁区户籍儿童
1. 入学条件:
需准备本人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机打发票、儿童预防接种证等基本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情况特殊的还要准备有(无)房证明、结婚证、出生证、户籍冻结证明等备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 招生顺序:
各学校按以下顺序排序录取入学:1. 有房有户(A 类);2. 有户无房第一类(个人户口)(B 类);3. 有户住公房(C 类);4. 有户无房第二类(公共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D 类);5. 政策性保障(E 类)。
对参加电脑派位未被录取儿童;放弃民办学校入学资格的儿童;在填报热点学校按照招生顺序超出招生计划且落户时间较短的户籍儿童;房屋产权未达到 30% 以上的户籍儿童;不符合六年一学位政策儿童;挂靠户(适龄儿童与户主关系为其他关系或非亲属关系等)、社会集体户、个人空挂户等各类 " 房户不一致 " 的儿童,由安宁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学位空额情况,依据户口办理时间和居住地址相对就近调配入学。
第二批次:非安宁区户籍儿童
1. 入学条件:
需提供监护人在安宁区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原籍户口簿及房产(或租房)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不作为前置条件)基本证明材料。已在安宁区购房、参加社保(监护人在安宁区购买的基本养老保险)的家庭还需准备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机打发票、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凭证等备用材料。随迁子女录取以居住证为基本依据,持有人必须保证居住证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如有出入,须提前到公安机关修改。情况特殊的需家长提供房地产交易中心打印的有(无)房证明。
2. 招生顺序:
各学校按照以下顺序排序录取入学:(1)有证有房有社保(F 类);(2)有证有房(G 类);(3)有证租房有社保(H 类);(4)有证租房(I 类)。
西固区:招生统一时间为 7 月 1 日至 20 日
2025 年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继续坚持免试就近、全纳平等、阳光招生原则。招生录取工作于 7 月 20 日前完成。
根据西固区下发的招生方案,凡年满六周岁(2019 年 8 月 31 日前,含 8 月 31 日出生)的西固区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持有西固区居住证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必须依法注册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采取网上报名加现场验证方式进行招生录取。
全区小学招生统一时间为 7 月 1 日至 20 日。各小学 6 月下旬在校门口公示网上注册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招生条件、招生片区、准备资料、咨询电话等信息。各小学要设置专门办事窗口,宣传、解释招生政策,接待群众来访,确保本校服务片区内的所有适龄儿童公平接受义务教育。
各学校根据适龄儿童户籍和监护人房产情况,依据 " 人房户一致 " 优先原则,在划定片区内按招生类别顺次录取入学,确保适龄儿童公平公正接受义务教育。学位过于紧张的学校,如果同一类别无法全部容纳,则按适龄儿童成为该类别的时间先后排序入学。因学校招生计划已满无法接纳的学生,由区教育局和学校根据招生类别、排序情况等,调配到其他有学位的学校入学。
各学校按以下顺序排序录取入学:1. 有房有户(A 类);2. 有户无房第一类(个人家庭户口)B 类;3. 有房无户(C 类);4. 有证有房(D 类);5. 学校撤并及西固户籍进城务工儿童(E 类);6. 有户无房第二类(公共集体户口、空挂户)儿童(F 类);7. 有证租房(G 类);8. 其他类(H 类)。
各学校招生按招生顺序依次招生(A,B,C,D,E,F,G,H),按顺序招满后,未招收的学生由学校和区教育局按相关政策统筹安排。
落实同一学校片区内一套房产六年内只提供一个学位(同一户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情况除外)的政策。
监护人无房产证仅持购房合同的,须同时出具购房机打发票原件和兰州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发票购房人名称与购房合同房产所有人必须一致。私下交易的购房合同,不予认可。
正在建设中的小区,已入住的(指已办理入住手续的),片区内学校可根据学位情况排序解决入学。未入住的,在实际居住地片区报名入学。
针对特殊群体招生工作,西固区将全力保障来兰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全面落实 " 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 " 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持有残疾证的残疾儿童建议到临洮街学校特教班入学,或者到片区内普通小学随班就读,学校不得歧视或拒收。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残疾适龄儿童,要开展送教上门服务,严防因残失学辍学。落实各类优抚对象子女教育优待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为强省会和强县域做出重大贡献人员子女,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依据相关政策和程序,妥善安排入学。落实义务教育多孩子女 " 长幼随学 " 政策。坚持自愿申请、公平公开、就近就便原则,结合学校实际,落实 " 长幼随学 "。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周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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