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批复,同意筹建吉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筹建工作小组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筹建事宜,自批复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期间接受吉林金融监管局的监督指导。筹建工作完成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吉林金融监管局提出开业申请。
7 月 15 日,吉林省财政厅发布通知,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经吉林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标发行 2025 第六批吉林省政府债券,其中 260 亿元用于支持中小银行发展,这也是 2025 年首单支持中小银行发展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中国债券信息网披露的相关文件中显示,该项目将由吉林省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实施单位,拟投资入股新组建的吉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新时代吉林省全面振兴贡献力量。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大河财立方
编辑: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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