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一批人事事项
10 月 20 日,花溪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事项。


任命:
范嗣刚为花溪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张瑜葳的花溪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苏翠萍的花溪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花溪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决定:
范嗣刚代理花溪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报花溪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并报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和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花溪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 年 10 月 20 日
编辑 周欢 /编审 杜立 /签发 蒲谋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