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职人员名单
(2026 年 10 月 26 日镇安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王兵为镇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二)
决定任命:
张远雄为镇安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吴相博为镇安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秦沐源为镇安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决定免去:
卫爱兵镇安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贺婷婷镇安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远雄镇安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三)
决定任命:
成传东为镇安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决定免去:
时贺新镇安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刘晓轩镇安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陆顺天镇安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四)
决定任命:
刘哲为镇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决定免去:
成传东镇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周化维镇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宁陕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王勇等同志任免职的公告
(2026 年 10 月 26 日宁陕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宁陕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2026 年 10 月 26 日宁陕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王勇同志为宁陕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任命:
魏婷同志为宁陕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冉琼同志为宁陕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柯秋海同志的宁陕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宁陕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 年 10 月 26 日
宁陕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尹峰同志辞去宁陕县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6 年 10 月 26 日宁陕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宁陕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宁陕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接受尹峰同志辞去宁陕县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的请求,报下次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宁陕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 年 10 月 26 日
宁陕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曹向阳同志辞去宁陕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6 年 10 月 26 日宁陕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宁陕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宁陕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接受曹向阳同志辞去宁陕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的请求,报下次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宁陕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 年 10 月 26 日
宁陕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魏婷同志为宁陕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2026 年 10 月 26 日宁陕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宁陕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宁陕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
魏婷同志为宁陕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宁陕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 年 10 月 26 日
宁陕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冉琼同志为宁陕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2026 年 10 月 26 日宁陕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宁陕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宁陕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
冉琼同志为宁陕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宁陕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 年 10 月 26 日
平利县人大常委会任免职人员名单
(2026 年 10 月 22 日平利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王文东为平利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免去:
袁守波的平利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二)
任命:
曾秉国为平利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三)
任命:
崔世超为平利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四)
任命:
马继军为平利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来源 / 长安号综合、宁陕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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