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南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6 年 10 月 30 日
汉中市南郑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
汉中市南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鹏程同志辞去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汉中市南郑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李鹏程同志辞去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
(二)
任命:
梁嘉同志为汉中市南郑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王奕丹同志为汉中市南郑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徐伟同志汉中市南郑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三)
任命:
孙俊娜同志为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吴杰同志为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许永强同志为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程阳同志为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徐秀林同志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袁小菊同志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四)
任命:
杨平同志为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免去:
李宏伟同志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职务。
(五)
汉中市南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胡彦飞同志辞去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汉中市南郑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胡彦飞同志辞去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六)
汉中市南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郭文安同志辞去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汉中市南郑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郭文安同志辞去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的请求。
(七)
汉中市南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孙俊娜同志为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汉中市南郑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孙俊娜同志为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八)
汉中市南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杨平同志为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汉中市南郑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杨平同志为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西乡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26 年 10 月 27 日
西乡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接受:
孙旭、陈亮、李向平、刘丝雨、李涛辞去西乡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
张琨辞去西乡县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的请求;
张艳辞去西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的请求;
祝师勇辞去西乡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二)
决定任命:
张扬、崔进为西乡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周才华为西乡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蒙厚骞为西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祝师勇为西乡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决定免去:
蒙厚骞的西乡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三)
任命:
刘涛为西乡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胡万利的西乡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四)
任命:
刘新星为西乡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王成成为西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免去:
李晓燕的西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五)
任命:
邱洪盛为西乡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陈富文为西乡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
西乡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刘新星代理西乡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王成成代理西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2026 年 10 月 27 日
西乡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西乡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
刘新星代理西乡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王成成代理西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延川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贺允辞去延川县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 年 10 月 28 日
延川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延川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贺允辞去延川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延川县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延川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张修谦辞去延川县人民政府
副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 年 10 月 28 日
延川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延川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张修谦辞去延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延川县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延川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崔泰康辞去延川县人民政府
副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 年 10 月 28 日
延川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延川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崔泰康辞去延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延川县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来源:西乡县人民政府、南郑人大、延川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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