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3 月,广东吴川某村男子杨某留宿同学家中,突然行凶致一死一伤,案件引发广泛关注。
2026 年 1 月 10 日,被害人家属林女士告诉大河报《看见》记者,他们收到吴川市警方关于凶手杨某的第二次精神鉴定通知书,鉴定意见显示,杨某患精神分裂症,作案期间处于急性发作期,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此外,鉴定书中还指出 " 杨某目前症状基本缓解,具有受审能力 "。

吴川警方 2026 年 1 月 7 日出具的精神鉴定意见通知书
《看见》记者注意到,此次结论与第一次鉴定结果存在差异。吴川警方 2025 年 7 月出具的精神鉴定通知书认定,杨某被鉴定为急性短暂性精神病,作案时无刑事责任能力。因对该结果有异议,林女士申请对杨某进行二次精神鉴定。

吴川警方 2025 年 7 月出具的鉴定意见通知书
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依据第二次鉴定结果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意味着其在行凶时没有完全丧失控制或者辨认自己行为的能力,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大河报 2025 年 7 月报道,林女士介绍,杨某是 1989 年人,与她大哥是初中同学,两人同镇不同村,相识多年并无矛盾。2025 年 3 月 13 日,大哥陪杨某做胃镜等身体检查,当天杨某不想回家借宿她家中,其间林家人并未发现杨某精神有异常。次日上午,也就是 3 月 14 日,杨某多次进出林宅但并未引起重视,下午,杨某先是持刀砍向在一楼装稻谷准备碾米的二哥,大哥听到呼救从二楼下来阻止,也被砍伤,向外求救,邻居发现后报警。警方到场控制了杨某。案发当天,杨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吴川警方刑事拘留。同年 5 月 19 日,吴川警方以杨某涉嫌故意杀人罪将案件移送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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