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4 月 6 日),《都市现场》记者获悉最新消息:湖南 " 女子为亡弟追凶 29 年 " 案将于 4 月 8 日上午 9 时 30 分,在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检方以故意杀人罪对凶手提起公诉。

开庭前,《都市现场》记者前往受害者老家湖南邵阳,初次见到受害者姐姐李海玉,她头戴一顶帽子,待她将帽子摘下,记者看到她竟剃了光头。

当记者询问其中缘由时,李海玉坦言,一方面是不想让大家看到自己满头的白发,另一方面则是 " 剃发明志 "。她解释道,过去由于生活条件艰苦,营养跟不上,自己不仅长了很多白头发,指甲也变得瘪瘪的。不想让他人看到自己这般模样,便选择了剃光头。

曾经,李海玉也是个爱漂亮的女生,可自从剃了光头,走在路上,总会引来路人异样的目光。面对他人的目光,李海玉虽毫不在意,李海玉对此表示:" 看就看吧,我不管他们。" 她一边摸着光头,一边目光坚定地告诉记者,在没能为弟弟讨回公道之前,自己绝不会留长发。

李海玉年轻时照片
2025 年 12 月 23 日,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易某华故意杀人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易某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1992 年 12 月 22 日上午,被告人易某华与被害人李某平(殁年 9 岁)的父亲李某祥因工资纠纷发生争执。当天下午,易某华到李某平就读的小学,将李某平从学校带离至雷州市北和镇某甘蔗园内,持刀捅刺致其死亡后潜逃。后易某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易某华落网时照片
法院认为,被告人易某华持刀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犯罪手段残忍,犯罪后果和罪行严重,应当依法予以严惩。鉴于公诉机关未能提供现场勘查笔录、尸体检验报告等证据,量刑证据存在瑕疵。综合考量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对被告人易某华判处死刑,可不必立即执行。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姐姐李海玉为弟追凶 20 余年,为此案带来了极高的关注度。1992 年李某平被害,1997 年底,李海玉辍学,走过广东、广西、贵州、福建等多个省份为弟追凶,最终在湖南老家蹲守到犯罪嫌疑人易某华,为确认其身份并收集证据,李海玉还和他网聊 3 年。2020 年 5 月 22 日,李海玉协助警方抓获潜逃了 28 年的易某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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