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现场 4小时前
买家首付不够,签阴阳合同骗贷,被中介骗走1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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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检察院公布了一起合同诈骗案的判决结果。2025 年 4 月,燕某欲购买深圳坪山一房产,房屋卖家旅居国外,委托其表姐李女士代为交易,房产中介为林某。因燕某资金不足,林某提议采用 " 高评高贷 " 方式购房,即与卖家约定,虚高合同价以获取更高银行贷款,减轻购房压力。三方约定房屋实际成交价 300 万元,购房合同虚标为 430 万元,卖家收到银行放款后,需将多出的 130 万元返还给燕某。

交易成功后,6 月 10 日房屋过户,三方签订了回款协议。随后林某独自返回,向卖方代理人李女士谎称买方燕某要求变更收款人,诱骗其签署篡改过收款账户的新协议,实际上林某已经将自己实控的账户改为收款账户。6 月 12 日,130 万元回款转入了林某控制的账户,被其随即用于偿还个人债务,余款被林某转移掩盖罪行。买家燕某未收到款项后报警。最终林某家属全额退赔 130 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林某在房屋交易中以伪造协议、冒用他人名义等手段骗取财物,侵犯他人财产权且扰乱房产交易秩序,构成合同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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