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20 日,19 岁大一学生胡双(化名)向深圳宝安区人民法院提交诉状,要求海南航空赔偿他登机前一晚 103.84 元的住宿费,并承担相关诉讼费用。胡双持海南航空 PLUS 权益卡购买了 4 月 3 日早上 7:40 海南航空从深圳飞往呼和浩特的机票。这张 PLUS 权益卡可以在一年内以 199 元购买该航司旗下经济舱机票,但仅限晚 8 点到早 8 点之间的航班。
3 月 25 日,他接到海南航空的通知,由于公司原因,航班将提前 10 分钟起飞。提前 10 分钟,意味着胡双搭首班地铁前往机场的计划变得极不保险,而打车前往机场至少需要百元。他提出免费改签机票,客服表示,时刻调整 10 分钟属正常航班,拒绝了他的要求。胡双又向民航局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又提出一个新的解决办法 —— 由航司承担打车前往机场或提前住在附近的费用但无果。最终,胡双为了赶上飞机,提前一晚住在了机场附近的宾馆,花费住宿费 103.84 元。
4 月 13 日,中国民用航空局消费者事务中心出具调解意见书,海南航空最终拒绝就胡双的诉求进行调解。目前该案正处于待审核立案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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