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通过虚假交易、财产隐匿、主体失联等手段恶意逃避执行是目前执行工作中经常面临的难题。最高法今天发布人民法院治理欠薪典型执行案例,山东省乳山市人民法院通过追究拒执罪的方式,加大对被执行人恶意逃避履行支付欠薪义务的打击力度,倒逼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形成了对恶意欠薪、逃避执行行为的有力震慑。
山东省乳山市人民法院判决乳山市某驾培公司向 16 名员工支付长期拖欠工资 80 余万元。判决生效后,驾培公司毫无履行诚意,逃避法定义务,致使员工们陷入生活困境,王某等 16 人向乳山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经法院深入调查发现,驾培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宋某甲,其哥哥宋某乙仅仅在名义上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事务均由宋某甲决策;宋某甲在明知公司账户被法院冻结的情形下,故意弃用该账户,指示公司会计通过现金交易、员工个人微信及支付宝等方式收取学费款项高达 200 余万元。宋某甲通过层层隐匿、转移等方式转到个人名下,将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混同。
法院经调查还发现,本案有的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工资无着落令其生活雪上加霜;申请执行人张某的孩子患有脑瘫,健康持续恶化,家庭深陷痛苦;孙某某的妻子身患糖尿病与癌症,岳母又突发急病住院,多重医疗费用压得家庭濒临崩溃;还有员工面临房贷断缴等生存难题,生活秩序彻底被打乱。
在法院约谈宋某甲过程中,宋某甲指使宋某乙出面,假意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签订了分期履行书面和解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宋某甲不仅分文未付,还多次捏造公司经营困难、无任何收入来源等事实,拖延执行进程;刻意隐匿自身行踪,切断与法院、申请执行人的所有有效沟通渠道,其处心积虑,有预谋采取伪装、隐匿财产等手段对抗执行的行为给申请执行人造成了较为严重的损害,践踏了司法权威与诚信原则。
乳山市法院认为,驾培公司与宋某甲的行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且情节特别恶劣,遂将涉嫌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在公安机关侦查期间,法院工作人员再次到看守所约谈宋某甲,向其释明法律后果。宋某甲幡然醒悟,委托家属主动向申请执行人道歉,并全额履行 80 余万元的付款义务,案件得到圆满执结。
乳山市法院经审理认为,驾培公司与宋某甲有能力执行生效判决却故意隐匿转移财产,情节严重,均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鉴于宋某甲到案后如实供述并主动履行,可从轻处罚。乳山市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驾培公司、宋某甲判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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