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 侯旭
遇见小面的舆情反噬来得并不让人意外,我想,任何一个有基础辨识能力的人,恐怕都不大会将 " 遇见小面 " 和 " 渝见小面 " 混淆,而有同理心的人,恐怕也大多会认为遇见小面有点过分了。
好在群众是有正义感的,一方面开始了舆论暴击,一方面开始了会员退费操作,这才让遇见小面怕了。
当然从法理上来看,遇见小面或许是站得住脚的,毕竟它确实已经注册了第 35 类 " 渝见小面 " 商标。
最终,遇见小面给双方一个台阶下,对外致歉,并且宣布免费授权 " 渝见小面 " 商标使用权。
这就引出了一个问题,法务与公关的错位,甚至说,法务有时候是与公关背道而驰的。
如果非要打比方的话,法务往往是跟你来硬的,公关则是跟你来软的。法务属于激化矛盾,但需要一击制胜,否则后患无穷;公关则是抚平矛盾,实现与公众的统一战线,让公众理解品牌、为自己说话。
当然,法务手段通常更加有效,这些大公司往往随便找个律所,发个律师函,成本可能也就几千块。但很多人受到律师函就慌了,就缴械投降了,根本不会想着、也没有精力和成本与大公司对簿公堂,因此只能认错了事。
实际上,如果收过律师函的朋友们应该都知道,很多所谓律师函里的说法,完全在虚张声势,就算打官司也未必能站得住脚。
另一方面,如果被起诉、被发律师函的一方决定硬刚,或者借助媒体以 " 受害人 " 角色诉苦博取同情,事情的影响面可能会越闹越大,这也会出现对品牌的种种影响。
法务毕竟是服务于公司的,而不是单纯追求法律正义和判决胜率的,很多时候 " 赢了官司、输了民心 " 也并不鲜见。
而公关的问题在于,公关的效果是不可预测的,舆情是难以操纵的,一篇诚意满满的公告,也可能被恶意解读带节奏,里面还有可能有竞争对手黑公关的引导,而一旦舆论反转发酵,对企业品牌的伤害会是巨大的。
显然,权衡利弊之后,大企业往往态度强硬,一方面法务跟你来硬的、唱黑脸,一方面公关的作用也大多只是为了删稿删视频,不会特别在于所谓的 " 对品牌认知的影响 "。
当然,这背后还有一个背景是,在当下的宏观环境中,大体是对民营企业家群体进行保护的,风向在企业的一侧,尤其是各种关键产业。
但遇见小面这个案例的特殊之处在于,首先遇见小面并不是什么关键行业,就算是上市公司,也仅仅是普通角色而已,如果遇见小面是一些重要行业里的企业,那么舆论的引导程度可能就不一样了;另外,遇见小面有会员充值,用户可以以退费相要挟,这直接会冲击其商业模式。
试想一下,如果遇见小面是某个地方的新能源车企,最终结果可能是,渝见小面打官司面临巨额赔款,网上关于这件事的讨论也会快速降温,而作为用户,你也对其无可奈何。
所以,遇见小面的致歉,你既可以说是公关层面的操作不当、公关与法务的错位,但又可以说是整个社会情绪的问题,某种意义上,遇见小面成为了情绪的出口。
相比遇见小面自己也很郁闷,自己明明注册了 " 渝见小面 " 商标,起诉侵权似乎也是合理合法的,但竟然引来如此大的反弹。
我只能说,也可能是遇见小面运气不好,或者遇见小面在整个市场中还没有那么重要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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