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凌雪
编辑 | 刘鹏
近日,在《国务院关于 2025 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包括多家国有大行在内的大中型银行被点名。
被点名问题集中在三个层面:科技金融政策落实、金融风险防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
报告显示,有的银行 " 科技企业并购贷 " 协同虚化、部分科技金融服务名不副实;有的银行违规向非高标准农田项目发放贷款 110.66 亿元;有的银行通过 " 先存后贷 "" 即贷即收 " 等方式虚增存贷款规模;还有金融企业为追求债券承销规模或市场排名,以让渡差价导致亏损 2.42 亿元的代价,换取承销规模增加 3631.11 亿元。
科技金融服务 " 叫好不叫座 "
报告中披露了科技金融政策落实重大举措的审计结果。报告显示,此次重点审计了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交通银行、中信银行等 4 家银行落实科技金融政策的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是,科技金融专属产品和服务未精准对接企业融资急难愁盼," 叫好不叫座 "。
第一,旨在增强科创企业贷款信用的 " 创新积分贷 " 积分悬空。报告指出,4 家银行的 126 家省级分行未将科创企业创新能力量化积分作为敢认敢贷的依据。642.22 亿元贷款在发放时未考虑创新积分,仅在事后统计时贴上 " 标签 "。
第二,旨在缓解传统抵押物不足痛点的 " 知识产权质押贷 " 产权陪绑。报告显示,4 家银行的 478.5 亿元贷款中,有 101.09 亿元已足额提供传统抵押物或无需抵押物。
第三,旨在支持科创企业扩大协同效应的 " 科技企业并购贷 " 协同虚化。报告指出,4 家银行发放的 54.37 亿元贷款,未起到对成熟期科创企业并购同类企业或上下游企业的支持作用,实为企业股权回购和普通融资工具。
第四,部分科技金融服务名不副实。报告显示,4 家银行的 970 家科技支行中,有 194 家实无科技特色,个别科技支行的科技贷款余额占比远低于非科技支行。同时,4 家银行未严格落实对小微型科技企业设置更高不良贷款容忍度的要求,一些科创产品不良率刚到 2% 或 3% 即暂停业务。
近年来,监管部门持续推动做好科技金融等五篇大文章,各家银行科技贷款余额保持较快增长。此次审计反映出的问题,指向规模标签与企业真实融资需求之间存在的错位。
两方面金融企业风险问题被点名
在重大风险审计情况的金融风险部分,报告审计了包括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等金融企业,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未充分发挥自身特色优势。报告指出,中国农业银行作为服务 " 三农 " 的主力军,2021 年 12 月至 2025 年 8 月贷前审查不严,违规向非高标准农田项目发放贷款 110.66 亿元,部分资金被挪用于购买理财、偿还债务等。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作为金融控股公司,至 2025 年 8 月底,对部分绝对控股子公司未控制决策权,对部分直管子公司管控不力,个别子公司滥用 " 光大 " 字号。
二是利用金融优惠政策不当牟利。
这部分审计聚焦的是金融机构能否守住主责主业。农业银行的违规贷款问题指向贷前审查环节,光大集团的问题指向金融控股公司对子公司的管控。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暴露过度扩张与违规经营
在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中,报告披露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审计结果。此次重点审计的 2 家国有银行和 1 家金融控股公司等 3 户金融企业,至 2024 年底资产总额 86.02 万亿元、负债总额 79.17 万亿元,净资产收益率在 6% 到 10.46% 之间。报告未公布这 3 户金融企业的具体名称,发现的主要问题集中在两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是过度追求体量扩张、部分业绩不实。
报告显示,相关金融企业以 " 内卷式 " 竞争拉动存贷款规模增加 1.41 万亿元。其中,通过 " 先存后贷 "" 即贷即收 " 等方式虚增 6156.7 亿元;通过超低利率抢贷款、出资为客户开发信息系统换存款等方式增加 4723.04 亿元;通过降低审核标准、放松风控要求等方式增加 3241.27 亿元。
此外,相关金融企业以虚假或让利方式增加债券业务规模 7569.59 亿元。1 户金融企业通过组织境内外分支机构相互交易,虚增跨境债券交易量 3893.6 亿元,通过引导内部员工及客户 " 即买即卖 " 频繁交易,虚增境内交易量 44.88 亿元;2 户金融企业为追求债券承销规模或市场排名,低于发行价出售债券,以让渡差价导致亏损 2.42 亿元的代价,换取承销规模增加 3631.11 亿元。
第二个方面是风险管控存在薄弱环节、多项业务违规经营。
报告披露,相关金融企业违规掩盖或处置不良资产 634.41 亿元,手法包括设置超长宽限期不下调分类、下调原贷款利率以减少还贷金额、发放新贷款置换原不良资产,以及通过 " 零对价 " 回购、向地方政府指定方定向转让等方式虚假或违规处置不良资产。
在信贷业务方面,相关金融企业违规开展信贷业务 676.16 亿元,其中向 150 多名资质不符人员违规发放个人经营贷款 15.17 亿元,违规发放住房按揭贷款 28.12 亿元,违规发放个人消费贷款 330.78 亿元。
在非信贷业务方面,1 户金融企业违规向低风险承受能力客户销售投向高风险资产的公募基金 20.39 亿元;1 户金融企业所属信托公司通过违规设立的非金融子公司无资质销售信托产品 1491.78 亿元,并在监管部门明确叫停后继续违规刚性兑付 20.42 亿元。
针对上述问题,报告在审计建议中提出,要督促金融机构摒弃 " 规模情结 ",纠正造规模、买规模等行为,规范开展各项信贷和非信贷业务;同时持续健全完善科技金融支持体系,引导商业银行构建与推动科技创新高度适配的服务体系,进一步改进科技金融专属产品和服务。
报告同时说明,审计署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整改要求;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依纪依法移送有关部门。
报告显示,2025 年 5 月以来,审计共发现并移送重大违纪违法问题 260 多起,涉及 1100 多人、资金 910 多亿元。
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审计署将持续跟踪督促,年底前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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