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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100万解锁5.25%利息?小红书上的“假存款、真港险”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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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陈昭宇

编辑|祝玉婷

" 四大行宣布,存够 100 万解锁 5.25% 利息。" 近期,小红书平台上出现大量话术高度雷同的账号,打着国有大行的信誉作背书,用 " 固定高息 " 当噱头吸引用户,再在评论区或私信里引导用户添加联系方式,从而拉新获客。

但这些账号实际推销的,根本不是任何银行的储蓄产品,而是香港保险的储蓄险(如立桥人寿美元储蓄险、中银集团人寿储蓄险)。这些账号的认证主体,其中部分公司虽持有内地保险代理牌照,但根据现行监管规则,该类牌照的授权范围仅限于代理销售内地持牌保险公司的产品,不包含香港保险产品。

这些公司却在内地为香港保险产品进行招揽宣传,并提供赴港签单的全程陪同服务。这一操作既超出了内地代理牌照的授权范围,也不符合香港保监局 " 持牌中介人只能在香港境内销售香港保单 " 的规定。

资料来源:小红书平台截图

利率下行叠加大额存单集中到期,储户手里的钱正面临 " 重新找去处 " 的压力。这份配置焦虑,被部分中介机构精准捕捉,并顺势打通了一条从社交平台引流、到陪同赴港签单的完整变现链条。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龚炯律师表示,小红书上的这类引流,实际上是非法商业保险业务。保险业是特许经营行业,无论内地和香港,都有严格的合规要求。

龚炯律师进一步指出:" 这类引流游走在保单销售和转中介的灰色地带,认为带人赴港签单就能规避监管,纯属掩耳盗铃。在内地非法推介香港保险,这条灰色产业链上的各个主体都涉嫌非法经营罪,值得高度警戒。对于投资者来说,不正经的引流,买到正经保单的概率很低。此外,保单底层投资标的风险、保单返佣涉嫌犯罪作废、客户跨境维权困难等,都可能使得投资者面临血本无归的风险。"

高息存款是幌子,港险揽客是真相

随着内地银行存款利率普遍进入 "1 时代 ",港险 5% 至 6.5% 的演示收益率,对于面临资产再配置压力的储户构成了较强的吸引力。据多家引流中介获取的投保方案显示,这一收益水平已成为标准话术。

资料来源:多个引流账号背后的中介机构提供的投保方案

中金公司测算数据揭示了庞大的市场需求。2026 年到期的居民定期存款规模约为 75 万亿元,其中一年期及以上存款到期约 67 万亿元,较 2025 年同口径增加约 10 万亿元。而 " 四大行高息定存 " 的标语,吸引来的正是一些大额存单已经到期或即将到期,面临资金重新配置抉择的储户。

与引流账号所标榜的 " 四大行 5% 至 6% 高息大额定存 " 形成鲜明反差的是,目前四大行在 20 万元起购的大额存单,各期限利率已全面收窄。1 个月、3 个月降至 0.9%,6 个月至 1 年期处于 1.1% 至 1.2% 区间,3 年期约为 1.55%;五年期产品已在多家大行 App 集体下架。

民营银行方面,也在跟进大行动作。自 5 月 8 日起,湖南三湘银行下架五年期定存,存量到期后不再自动滚存;江西裕民银行三年期整存整取年利率从 2% 下调至 1.9%;北京中关村银行自 5 月 30 日起暂停三年期整存整取产品,在售产品中利率最高的两年期定存年利率仅为 1.8%。

换言之,无论是 1 个月还是 5 年期,国有大行在售存款产品的利率均未超过 2%,所谓 " 存 100 万解锁 5.25% 利息 " 从一开始就是并不存在的产品,只是引流港险的一层话术外壳。

对储户而言,银行存款仍是资产配置中安全稳健的组成部分,但单纯依赖存款利息已难以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这也正是引流话术能击中一部分人的原因。

但是,中介机构的 " 演示利率 " 并非实际到手收益,在其提供的计划书中,有若干关键信息通常被淡化处理。

其一是演示收益不等于保证收益。香港分红险的回报由 " 保证现金价值 " 与 " 非保证红利 " 两部分构成,前者通常仅在 1% 左右,后者高度依赖保险公司的投资表现,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其二是多数产品需持有 10 年以上乃至更长周期,才可能逐步接近 5% 以上的演示收益;若中途退保,实际收益将大幅缩水。

此外,资金流动性和汇率浮动也是不可忽视的一笔成本。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个人每年仅有 5 万美元便利化购汇额度,且该额度明令禁止用于购买境外人寿保险及投资性返还分红类保险。

因此,引流中介所标榜的 5% 以上收益,不仅未经保证,跨境配置的资金出境、汇率与流动性成本也被一并忽略。对投资者而言,看清演示收益的真实构成,比追逐虚高的收益率数字更为重要。

跨境卖港险,游走法律灰色地带

数据显示,内地居民赴港投保需求长期旺盛。据香港保监局统计,近年来内地居民贡献了近三成香港个人业务每年新造保单保费。

庞大的市场需求下,连接客户与保险公司的 " 转介绍 " 商业模式迅速滋生,部分却也游走在灰色地带。

首先必须厘清合法与违法的边界:内地居民赴港投保本身合法,但前提是整个销售过程(包括签单、面谈及交付保费)必须严格发生在香港境内,并由香港持牌机构经办。据大成律师事务所官方发布的《内地推销香港保险的法律风险与合规要求实务解析》一文中指出,内地人士在未取得香港牌照的情况下,在境内从事推销香港保险行为,已属于违法行为。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许多中介利用 " 亲自赴港签单即合规 " 的话术混淆视听,刻意回避了 " 谁在内地进行招揽、谁提供受规管的专业意见 " 这一实质问题。

当被问及是否与香港险企签署正式的转介协议时,中介均避而不谈。

这种 " 灰色转介绍 " 至少触碰了香港法律的三条红线。

一是无牌销售。香港《保险业条例》第 64G 条明确规定,无牌从事受规管的保险中介活动属刑事犯罪,经公诉程序定罪最高可罚 100 万港元并处 2 年监禁。

二是越位提供投保建议。内地客户在签约前与保司零接触,方案解读全由无牌中介包办,这直接违反了香港保监局关于 " 持牌经纪公司不得仅依赖转介人完成销售,必须由技术代表实质性提供建议 " 的规定。

三是涉嫌变相返佣。多家中介宣称提供 " 全程陪同 ",甚至主动提出报销赴港交通费用。根据香港保监局《送赠礼品指引》,此举涉嫌违规返佣。任何形式的回扣、机票或酒店赠送均属违法,不仅可能导致保单失效,投保人亦需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资料来源:某引流中介的推销资料

大成律师事务所在上述文章中也特别提醒内地消费者,面对鱼龙混杂的市场,应提高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务必守住以下合规底线:第一,必须亲自赴港办理投保手续;第二,核实中介人身份,认准持牌编号(可通过香港保监局官网查验);第三,保费应直接支付至保险公司账户;第四,拒绝一切形式的返佣;第五,充分理解产品条款后再投保。

平台,该为违规金融营销担责吗?

这一灰色链条的前端是违规营销的中介,但是为其提供流量入口与信任背书的社交平台,对具有明显误导性的引流内容是否尽到主体责任,也成为本事件中值得关注的焦点。

龚炯律师指出,小红书作为商业平台,对这类引流的经营主体,负有法定的审核、监管及注意义务,若放纵脱管,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涉事账号中不乏带有 " 蓝 V" 标识的企业专业号。如账号 "OE 港险测评说 ",其认证主体为 " 齐齐哈尔融和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Lin 储蓄规划 ",其认证主体为 " 星恒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分公司 "。

据小红书平台显示," 蓝 V" 作为小红书的企业专业号,需要经过平台的认证,可在平台进行经营等商业行为,享有更丰富的交易、推广、私信工具及权益。

然而,部分 " 蓝 V" 账号发布不实金融产品信息,再引导用户私信添加联系方式进一步推销,这一获客的过程恰恰借助了平台给予 " 蓝 V" 的流量与特权。

在法律层面,龚炯律师指出,根据《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九条及第六十九条规定,网络运营者若未对违法信息采取停止传输、消除等必要处置措施,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可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或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

除了以上法条,今年 4 月央行等八部门联合发布了《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自 9 月 30 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明确:金融机构应在金融管理部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网络营销;有经营区域限制的金融机构须对客户所在区域进行识别审核。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为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提供服务,须接受金融机构依法委托,不得超出委托范围,不得变相转委托。

依此标准衡量,以 " 四大行高息定存 " 为噱头引流港险产品,属于明显超出持牌范围的金融营销行为。而平台对此类账号是否履行了充分的审核与管控义务,在新规实施之后,或将面临更为明确的合规追责。

而对普通储户来说,识别这类话术的标准其实很简单:任何以国有大行高息存款为名、最终却把人引向私信和境外保单的推介,都不是存款,需要保持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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