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川股份:不存在支付高额利息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海基减资非上市公司回购
市场资讯 2026-07-13 08:45:55
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百川股份提问:" 公司 2025 年 8 月公告以上市公司自有资金向参股 39% 的并表公司海基新能源提供 3.5 亿财务资助,利息仅为银行 1 年期 LPR,然而,公司 2025 年 6 月回购海基新能源时却需要支付 8% 的股权分期回购利息。为什么公司不直接用自有资金归还股权欠款,却选择支付高额利息,反而去资助一家参股 39% 的参股公司?此举明显侵蚀了上市公司股东利益,请问公司有无相关解释?"
针对上述提问,百川股份回应称:"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海基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上市公司统一融资更具有谈判权,以便能争取到更低的融资成本,该事项为集团范围内统一对外融资,并向子公司收取相应利息,不存在支付高额利息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2025 年 6 月审议的海基新能源回购减资事宜,为海基新能源减资并支付明阳智能投资本息,相关事宜主体为海基新能源,并非上市公司回购海基新能源,敬请仔细查阅相关公告,感谢您的关注!"
金融界提醒:本文内容、数据与工具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仅供参考,不具备任何指导作用。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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