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吴某利用大学同学的情谊,在不到 3 年的时间里编造 34 次虚假理由,累计骗取同学王某 8.3 万多元,导致王某不堪债务重负自杀。近日,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吴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 4 万元,责令吴某退赔 8.3 万多元给王某的法定继承人。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吴某与王某是大学同学。2022 年 10 月至 2025 年 2 月间,吴某多次虚构交房租、处理医保问题、处理交通事故、出差等理由,以借款为名骗王某的钱。其实吴某并未将钱用于借款理由上,而是用于个人日常消费等。经核实,吴某以借款名义骗走王某 8.3 万多元,最后导致王某不堪债务重负后自杀。
公诉机关梳理了吴某 34 次“借钱”的事实,部分事实如下:
2022 年 11 月 15 日,吴某以虚构还同事钱为由,向王某借款 1500 元,后将其中 500 元转给房东,剩余 1000 元用于日常开支。
2022 年 11 月 23 日,吴某以虚构租了房子,需要给房东房租为由,向王某借款 1100 元,后将 1100 元用于日常开支。
2023 年 1 月 9 日,吴某以偷拿公司 4000 元交了房租,需要还公司的账为由,向王某借款 4000 元。
2023 年 1 月 12 日,吴某以要去湖北需要路费为由,向王某借款 500 元,后将 500 元用于日常开支。
2023 年 4 月 17 日,吴某以拿 4200 元给以前同事为由,向王某借款 4200 元,后将 1600 元转给房东,剩余用于日常开支。
2025 年 1 月 6 日,吴某以自己出车祸,给对方车主 1000 元为由,向王某借款 1000 元,后将 1000 元用于日常开支。
2025 年 1 月 10 日,吴某以和车主谈赔偿,要是不给赔偿,对方就要告诉交警,自己没驾驶证为由,向王某借款 2000 元。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2025 年 11 月 5 日,吴某接到警方通知后到案,但面对讯问,他对 34 笔借款的虚构理由及资金实际用途均以“不记得”为由回避,且多次拒绝回答关键问题。但在庭审中,吴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并当庭自愿认罪认罚,称自己构成自首。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交房租”“处理医保报销”“处理交通事故”等多个虚假事由,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其多次诈骗,造成被害人自杀,予以从重处罚。其当庭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另外,吴某到案后未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不符合自首的法定条件。近日,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前述判决。(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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