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8 月 8 日讯,近日,中国证监会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剑指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及相关责任人。
决定书显示,中兴财光华在为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2022 年和 2023 年年报审计服务时,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江苏吴中通过与关联公司开展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形成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且未按规定披露。中兴财光华在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未对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循环的内部控制测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实质性程序及货币资金、其他流动资产实质性程序均存在缺陷。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签字注册会计师俞俊、楼佳男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中国证监会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责令改正,没收审计业务收入 2,075,471.68 元,并处以 6,226,415.04 元罚款;对俞俊、楼佳男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50 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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