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注意到,AI 短剧《被裁掉的女孩》女主角 " 方桃子 " 抖音主页上的美瞳广告视频已下架。
此前," 方桃子 " 发布美瞳产品广告引发广泛争议。

在 8 月初发布的一条商业推广视频中," 方桃子 " 口播该美瞳 " 戴了一天都很舒服 "" 做了高光定轴,眨眼不偏移 ",以剧情种草的形式推广产品。
视频播出后,大量网友提出AI 虚拟人没有真实的眼睛,根本无法试戴美瞳,不可能拥有 " 佩戴一天很舒服 " 的真实体验。那这种代言到底违不违法?出了问题谁担责?
法律界人士认为,现行法规尚无专门针对 AI 虚拟人代言的相关条款,呼吁尽快出台相关规范,避免 AI 艺人以虚拟身份绕过真人代言产品或发布广告的法律约束。
同时,AI 艺人商业化之路该如何规范,也受到关注。AI 艺人是否应遵循《广告法》关于 " 广告代言人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作推荐 " 的规定?
法律界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广告法》所指的广告代言人须为民事主体,AI 艺人 " 方桃子 " 是由算法生成的虚拟形象,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不适用 " 未使用不得代言 " 的义务规定。
但 AI 艺人 " 方桃子 " 以第一人称宣称 " 亲测体验 ",即属虚构使用感受。在 " 方桃子 " 的广告视频中,声称 " 戴了一天都很舒服 ",本质上就是虚构使用体验,涉嫌违反《广告法》第二十八条关于虚假广告的规定。
此外,美瞳是一种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因存在高风险性,在我国被列为第三类医疗器械。
《广告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此前已有美妆达人因发布美瞳广告,在视频中展示使用感受等内容,被市场监管部门认定 " 构成在医疗器械广告中利用代言人作推荐、证明的违法行为 ",罚没 23 万余元。
相关专家表示,AI 艺人以虚拟身份进行推荐,实质上绕过了真人代言的法律约束,也暴露出现行法规在应对 AI 营销新形态时的滞后性。
法律人士建议对虚拟人代言广告进一步规范,同时提醒公众增强鉴别意识,注意查看视频画面是否标注内容由 AI 生成,避免被虚假广告误导。
今年 6 月,AI 短剧《被裁掉的女孩》上线,剧情讲述小镇女孩方桃子怀揣模特梦,孤身闯荡大城市的故事,因融入创作者真实经历,戳中职场痛点,迅速引发关注。
该剧全网播放量达 2.6 亿,剧中 AI 主角方桃子、周以衡在短视频流量市场获得出圈热度。
首季完结后,运营团队为方桃子搭建独立社交账号,持续更新生活化 vlog,一个月内积累数十万粉丝,完成从短剧角色到独立虚拟艺人的转型。
这一案例证明 AI 角色具备 IP 孵化与商业化运营的潜力,似乎跑通了一条从内容出圈到广告变现的全新路径,"AI 短剧女主 60 秒广告报价 25 万 8" 的词条也登上了热搜。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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