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 5小时前
三部门官宣,房地产制度迎重大调整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font3.html

 

中国房地产制度迎来重大调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国家金融监管总局 28 日公布《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部署各地稳步推进商品住房销售制度改革,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通知》规定,各地要有力有序推行商品住房现房销售,实现 " 所见即所得 ",从根本上防范交付风险。通知施行之日起,新出让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和已出让土地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优先选择现房销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鼓励实行现房销售。

《通知》还对商品住房预售管理提出新要求。《通知》明确,商品住房项目实行预售的,单体建筑应完成主体结构封顶。加强预售资金监管,购房人支付的首付款、个人住房贷款等购房资金应全部存入资金监管账户。通知施行之日前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实行预售的,预售条件、预售资金监管等按原有政策规定执行。

商品住房销售制度是房地产管理的基础性制度。" 十五五 " 规划纲要强调,要完善商品房开发、融资、销售等基础性制度。目前中国二手房交易总量已全面超过新房,三部门有关负责人称,在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阶段实行的预售为主、快速周转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已不适应当前市场发展的新阶段新要求,要通过改革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有力有序推行现房销售,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商品住房预售制度下,购房人要 " 先交钱后收房 ",容易出现房屋延期交付等问题,需要完善预售管理、推行现房销售,切实防范交易风险。

长期以来,有的房地产企业采取 " 高负债、高杠杆、高周转 " 的粗放扩张模式,积累了风险隐患。近日恒大地产及许家印案的公开宣判,是房地产开发经营 " 三高 " 模式弊端暴露的有力证明,需要通过改革商品住房销售制度、加强预售资金监管,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自身实力合理确定开发经营规模、强化风险意识,促进房地产企业经营稳健、行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中新社 庞无忌

宙世代

宙世代

ZAKER旗下Web3.0元宇宙平台

一起剪

一起剪

ZAKER旗下免费视频剪辑工具

相关标签

房地产 自然资源部 房地产市场 许家印 个人住房贷款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