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30 日,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公布今年第八批生态环境典型案例。生态环境部门在依法查处的同时,坚持执法与帮扶并重,引导企业合规经营。
案例一:
出具虚假排放检测报告案
近日,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皋兰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核查,并调取机动车现场检测监控视频查实:该公司在对两辆重型货车进行尾气检测时,车辆排放明显黑烟,但检测人员未按规定终止流程,违规出具合格报告,违反《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相关规范。
该行为构成出具虚假机动车排放检验报告,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 11.2 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400 元的行政处罚,并将线索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同时,执法人员开展普法宣传,督促机构完善内控机制,筑牢污染防控防线。
案例二:
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案
近日,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甘肃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的 3 万吨绿色环保粉末新材料及 1000 万米热转印纸项目两条生产线于今年 4 月 17 日投产,产生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等污染物,但未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即擅自生产。该行为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其罚款 20 万元。执法人员在查处的同时,现场宣讲法律法规及办证流程,全程指导企业完成排污许可证申领,帮助企业补齐环保管理短板。
案例三:
超许可排放量排放污染物案
近日,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皋兰某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 2025 年二氧化硫实际年排放量达 24.3 吨,超出排污许可证核定的 11.1 吨限值。市生态环境局依法组织听证,对企业申辩意见及证据逐一复核,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异常监测数据开展技术复核,最终依法作出罚款 38.9 万元的行政处罚。
首席记者 赵文瑞
来源:兰州晚报(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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