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财经 5小时前
男子每年缴3000元保费买重疾险,患癌后保险公司仅赔一万多,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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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短视频、社交平台已成为互联网保险主要营销渠道,覆盖人群众多。然而随着流量增加,一些互联网保险在营销时存在夸大保障力度,弱化免赔风险等关键规则,诱导消费者投保,最终导致理赔纠纷,消费者利益受损。

2020 年 10 月,吴先生通过互联网平台为自己投保了一份重疾保,这个俗称防癌险的重疾险有多次赔付的保障责任,基本保额 50 万元,吴先生每年缴纳保费 3200 元,在连续缴纳了四年保费之后,吴先生被确诊了癌症,吴先生就依据保险合同要求保险公司理赔。吴先生向保险公司提起理赔,本以为能获得 50 万元保赔额,结果却让人始料未及:保险公司仅愿赔付一万多元,依据是合同中的一条关于 " 首次确诊癌症只赔付保费 " 的条款。北京金融法院经审理认定,这样有别于一般重疾险赔付标准的合同内容,实质上减轻了保险公司的赔付责任,为隐性免责条款。因保险公司在利用互联网销售这款重疾险时,未充分尽到提示说明义务,北京金融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付吴先生基本保额 50 万元。

近日,四川成都锦江区法院审理一起互联网保险理赔纠纷案。车主李女士在线上投保了一款车损险,保险期间因不幸遭遇山体塌方,李女士的爱车被掩埋,完全损毁无法修复,达到全损标准,对应的全损理赔额为四万余元。然而对此,保险公司亮出保险合同中暗藏的折旧系数条款,以此为由拒绝向李女士全额赔付 4 万元保险金,只愿折价赔偿。记者注意到,涉案保险全程通过线上渠道办理,法官经审理发现,该款互联网保险将免责条款折叠收纳在隐蔽链接内,缺少人工讲解,容易造成投保人忽略折旧、免赔等关键约定。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李女士的诉讼请求,判决保险公司按车辆全损标准向李女士支付理赔款四万余元。

互联网投保理赔纠纷频发,法律专家提醒消费者,线上投保时不应轻信宣传,应按自身实际需求购买保险,正式投保前务必与保险专员沟通清楚。

▌来源:央视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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