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 2小时前
离婚后发现儿子非亲生,男子起诉前妻一审获赔13万余元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font3.html

 

现代快报讯(记者 王瑞)结婚生子,抚养孩子七年,离婚后才得知儿子并非自己亲生。湖南湘潭县男子赵某一纸诉状将前妻孙某诉至法院,请求确认不存在亲子关系,并索要多年抚养费、精神损害赔偿等。近日,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对该起否认亲子关系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

2018 年,赵某与孙某经人介绍相识、同居,同年 9 月登记结婚。2019 年 4 月生下儿子小赵,出生医学证明登记父亲为赵某。2021 年 8 月,二人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儿子抚养权归赵某,抚养费全部由赵某承担,房产、车辆均归赵某所有。离婚之后,孩子一直由赵某及其父母照顾抚养。

后续双方因婚内房屋产权变更产生矛盾,争执过程中,孙某称孩子并非赵某亲生。2025 年 8 月,赵某自行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亲子鉴定,鉴定意见排除赵某是孩子生物学父亲。得知结果的赵某深受打击,遂向湘潭县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赵某诉请法院确认其与孩子不存在父子关系,要求孙某返还多年抚养开支、生育相关费用,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等。法庭上,孙某认可双方不存在亲子关系,但辩称赵某婚前就知晓孩子并非亲生,自愿抚养,多年来她承担了大部分抚养支出,离婚时放弃财产份额也是对赵某抚养孩子的补偿。

后经法院审理查明,孙某提交的聊天记录等证据,不足以证明赵某婚前即知晓孩子非亲生的事实;其主张转账用于抚养、双方约定以共同财产折抵抚养费,同样缺乏充分证据支撑,相关抗辩意见法院不予采信。

法院认为,赵某提交的司法鉴定意见书能够证实亲子关系不成立,孙某对此无异议,依法确认赵某与孩子不存在生物学父子关系,赵某无法定抚养义务。

关于抚养费返还,因赵某无法完整提供全部消费票据,法院参照湖南省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标准分段核算:婚姻存续期间,抚养费本属夫妻共同支出,孙某需返还赵某已负担的一半费用;离婚后赵某无法定抚养义务,该阶段抚养费由孙某全额承担。经核算,孙某应当返还抚养费合计 112309.82 元。

对于赵某主张的生育检查、住院等相关费用,因其未能提供完整凭证,法院酌情认定返还 10000 元。赵某多年投入情感抚养孩子,非亲生事实对其造成精神伤害,法院酌定精神损害赔偿金 8000 元;本案亲子鉴定费 2600 元,属于维权必要支出,判令由孙某承担。

综上,法院一审判决:确认赵某与孩子不存在亲子关系;孙某限期返还抚养费 112309.82 元、生育相关费用 10000 元,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 8000 元、鉴定费 2600 元;驳回赵某其余诉讼请求。如当事人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文中人物均系化姓)

智客推

智客推

ZAKER 智客推 GEO | AI 时代的品牌认知解决方案

一起剪

一起剪

ZAKER旗下免费视频剪辑工具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