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层的 " 稳定市场 " 操作,正在系统性的为资本市场注入新的流动性。
11 月 2 日下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为支持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将于 11 月 3 日开展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操作,互换期限 1 年,并可视情展期。来自业界消息,目前有 31 家证券、基金公司申报需求,申请额度超过 1000 亿元。
当天晚间,证监会发布《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近期稳市场稳预期相关工作答记者问》详细解读了近期出台的 " 稳市场稳预期 " 的具体措施。
根据 " 答记者问 " 透露,此前国内已安排了两批专业机构互换便利操作和 1110 单回购增持贷款,操作额度和贷款上限分别达到 1050 亿和 4400 亿元。而随着第三批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操作,预计还将有千亿规模的资金入市。
显然,随着政策不断出台,国内资本市场的资金面将持续改善,场内投资者信心也将得到振奋。
千亿级新资金有望 " 候场 " 入市
根据近期公布的政策信息,此次入市的机构资金和大股东增持的规模将非常可观。
一方面,11 月 3 日起,央行安排的第三批互换便利操作将进入落实阶段。截至 11 月 2 日晚间的信息,第三批已经收获了 31 家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的申报需求,申请额度已经超过 1000 亿元。业内预计,这批资金在完成相关流程后,预计将较快投入市场。
另外,根据 " 证监会答记者问 " 公布的信息,此前的股票回购增持专项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已有 902 家上市公司披露 1110 单回购增持贷款公告,加上中国国新、中国诚通两家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申请的增持贷款,目前申请贷款额度上限已累计约 4400 亿元。这笔资金已经并将继续在场内发挥作用。
此外,此前市场已经流传的,中国国新、中国诚通两家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各获得大行新增的近千亿级回购增持贷款额度,也将持续为市场注入新鲜 " 资金血液 "。
总体上看,在市场的相对低位,有关机构和公司逢低增持的资金力量筹备充分,后劲充足。
回购增持贷款转为长期制度性安排
另一个非常值得关注的政策举措是,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 " 升格 " 为长期制度性安排。
根据今日人行和证监会的最新披露,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已由 " 阶段性安排 " 转为 " 长期制度性安排 "。换言之,未来机构申请股票回购不再是 " 一事一议 ",而将系统的转为长期的 " 制度安排 "。这对整个市场的长期资金面会有持续的正面影响。
从海外案例看,国外的资本市场上,上市公司回购股票是整个市场稳定的重要资金来源,此次央行安排该项政策转为长期制度性安排,为国内相关主体回购增持进一步 " 畅通 " 渠道,必然会中长期的支持有关主体的回购行为。
另一方面,随着国内资本市场里,回报投资者的意识不断增强,大股东增持公司股票,配合公司资本安排的意愿也会增强,逢低增持、稳定市场预期的意识也会提升,未来国内市场可望由此逐步形成并强化市场内在的 " 稳定机制 ",让国内资本市场的回报期望不断提升。
再贷款利率降至 1%
另外,此次的系列政策中还宣布了将央行的再贷款利率从 1.25% 进一步降低至 1%,这一政策的效果也值得关注。
众所周知贷款利率是资金使用的成本,它的高低将很大程度影响相关主体增持回购的意愿。
按照最新公布的政策安排,未来再贷款利率将进一步降低至 1%,金融机构在此基础上合理加点并增加贷款投放,相关的上市公司和大股东获得的资金成本也将进一步降低。由此,可能带来增持回购的意愿加强,操作更加积极。
护盘回购机制优化
证监会还透露,为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开展股份回购的便利度,发挥市场内在稳市功能,经广泛深入调研,近期证监会拟对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而回购股份(简称护盘式回购)作以下调整优化:
一是新增股价 " 破发 " 作为可以开展护盘式回购的情形之一,规定护盘式回购不适用 " 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 的限制,取消护盘式回购中开盘和收盘集合竞价阶段不得申报的限制等。
二是要求上市 36 个月内的上市公司当股价触及护盘式回购情形的,严格认真履行上市承诺中的稳定股价措施。
三是要求存在超募资金的上市公司在触及护盘式回购时及时实施回购。
四是要求上市公司在年度现金分红计划中明确一定比例资金纳入回购专项基金,要求存在超募资金的上市公司将一定比例的超募资金纳入回购专项基金并专项用于股份回购注销,要求上市公司通过集中竞价卖出护盘式回购股份的所得收益纳入回购专项基金。
上述举措也将进一步 " 便利 " 相关主体的护盘增持,为市场低位稳定创造更好的制度条件。
总体上看,11 月 2 日公布的系列政策,从资金安排上、利率成本上和制度建设上 " 共同发力 ",有望直接作用于国内资本市场的资金面,对于未来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将有直接作用。后续的政策效力,也值得各方关注和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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