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 2小时前
私家车占道堵住店门车主不接电话,店主一怒砸车,还让店员开车猛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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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广检 记者 顾潇)近日,扬州一汽车修理店被私家车占道堵住门口,店长酒后情绪失控,不仅打砸车辆,还指使同伴驾车撞击,造成两车共计 4.3 万余元经济损失。事发后二人并未及时认错,反而企图伪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理赔,最终被交警当场识破。近日,两名涉案人员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分别被判处刑罚。

近日晚上 10 时许,扬州一家汽车修理店的店长王某和姜某,从外面吃完晚饭后回到店里,发现两辆汽车停在了店门口,堵了门店通行通道。王某便让姜某拨打电话联系车主将车挪走,但一直没有联系上。王某很生气,加之酒精上头,情绪十分激动,便对其中一辆奔驰车拳打脚踢,造成了车辆大灯和车标损坏。即使如此,王某还是觉得不解气,又指使没喝酒的姜某驾驶自己的汽车多次撞击另一辆大众汽车,而被撞的大众汽车又碰撞到了旁边的奔驰汽车,两车都有不同程度的损坏。

肆意发泄情绪后,王某逐渐清醒,看着现场严重受损的车辆,非但没有主动投案认错、承担赔偿责任,反而萌生了伪造单方交通事故骗取车险理赔的违法念头。随后王某主动拨打报警电话,谎称店内车辆发生意外交通事故,试图借助事故假象掩盖自己故意毁财的违法行为,妄图通过保险公司理赔弥补车辆维修费用。

当交警到达现场后发现,这可能不是一起交通事故,于是对王某和姜某进行了酒精检测,后来姜某迫于压力主动承认了是自己开车撞击的车辆。经过价格认定,两辆汽车损失共计人民币 4.3 万余元。

检察官认为,王某和姜某虽有制造交通事故骗保的想法,但被警察发现后,他们如实交代了全部事实,并未联系保险公司申请理赔,骗保行为尚未实施。而两人故意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应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近日,经广陵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王某、姜某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六个月,缓刑一年。

检察官提醒,市民日常生活中遇到占道停车、邻里纠纷等矛盾摩擦,应当保持理性克制,通过交管部门挪车热线、报警求助等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切勿冲动肆意发泄情绪,更不能为逃避赔偿铤而走险实施骗保行为。一时的意气用事不仅需要全额承担经济赔偿,还会触碰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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