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漳州市市场监管局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食品虚假宣传、误导消费等突出问题,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其中一例为漳州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其经营的网络店铺中,因对其销售的普通食品进行虚假夸大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受到行政处罚。

八宝切糕。图 / 豆包 AI 生成
据漳州市市场监管局,上述公司在网络平台销售一款名为 " 八宝切糕 " 的食品。在产品宣传资料中,该公司使用吃 " 八宝切糕 " 可以 " 肝肾同补 "" 常吃肝肾好 " 等虚假宣传用语,而当事人无法对该广告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漳州市市场监管局认为,当事人作为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发布含有虚假内容的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执法机关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给予行政处罚。
漳州市市场监管局指出,该案是典型的经营者在电商平台发布虚假广告,构成虚假宣传类不正当竞争。当事人作为经营者与广告发布者,对普通食品夸大保健功效、虚构产品作用,构成虚假且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对此,漳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出警示:电商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坚守诚信经营底线,严禁假借调理、滋补、脏器养护等医疗保健话术夸大宣传普通食品。
来 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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