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 " 渝见小面 " 夫妻店被全国连锁品牌 " 遇见小面 " 起诉商标侵权引发广泛关注。近日,河南平顶山一家名为 " 橘子宾馆 " 的老板发视频称,自己也遇到了类似事情,自家开的小宾馆被连锁酒店品牌 " 桔子酒店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下称 " 桔子酒店 ")起诉,案由为侵害商标权纠纷,索赔 10 万元。6 月 22 日," 橘子宾馆 " 的店老板冯女士告诉纵览新闻,自己的宾馆很小,只有 16 间房,也没有用任何跟 " 桔子酒店 " 相似的图文、logo 和装修风格,对于侵权的说法无法接受。
" 我感觉这就是正走着走着,哐哧被啥东西直接砸到你一样,祸从天降吧。" 冯女士告诉记者,6 月 14 日,她突然接到了一张法院传票,原告是知名连锁品牌 " 桔子酒店 ",案由为侵害商标权,索赔 10 万元,并要求其更改 " 橘子宾馆 " 名称。

冯女士开的 " 橘子宾馆 "。(来源 / 受访者供图)
冯女士介绍,自己的宾馆是在 2017 年开业,法定代表人此前一直是她的公公,今年转到了她的名下,但一直都是自己在经营。" 当天注册时,我们起了四五个名字都没通过,都重名了。" 因为证件都带齐了,就想着简简单单起个水果相关的名字," 小孩们也都喜欢吃橘子,就想着输一下‘橘子宾馆’试试,输入进去后成功了,就直接登记注册了。" 冯女士提供的营业执照显示,其登记注册名称为 " 平顶山市新城区橘子宾馆 ",注册日期为 2017 年 8 月 21 日。
起初,冯女士的 " 橘子宾馆 " 只有 10 个房间,2019 年隔壁店铺转租,冯女士出了一些转让费又扩了 7 间,扣除改造拆掉的 1 间,目前共有 16 个房间,房价在 60 元到 100 元之间。冯女士认为,自家开的宾馆没有侵权,自己起的名字是 " 橘子 ",和 " 桔子 " 在字体上明显不同,另外自己家起名是 " 橘子宾馆 ",也没有叫 " 橘子酒店 " 不会给人产生误认," 另外,我没有用相同的 LOGO,也没有用你的英文字母,更没有用你的装修风格。"

冯女士收到的法院传票 .(来源 / 受访者供图)
冯女士收到的民事起诉状显示,案由事实一项称 " 被告经营的‘橘子酒店’未经原告授权,擅自使用带有‘橘子’字样的标识,侵权标识与原告的注册商标整体外观构成、呼叫及含义上高度相似,极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涉嫌侵害原告的商标权 "。
记者注意到,在起诉状中,原告方还称具体的损失金额是 500 多万。其称,被告 " 橘子宾馆 " 从 2017 年开业至今,房间数 15 间,从原告损失看,损失金额高达 500 多万【平均房价 250 元 x 房间 8 间 ( 50% 入住率 ) x8 年 2920 天 =5840000 元】。从被告所得利益看,被告获利为 [ 平均房价 116 元 x 房间 8 间 ( 50% 入住率 ) x8 年 2920 天 =2709760 元 ] ,从注册商标使用费看,多年前原告对加盟商的收费就已达 20 万元,另外原告已支出预定房间费 95 元、公证费及律师费等。
原告 " 桔子酒店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 诉讼请求是,判定被告," 立即停止侵犯原告第 7300545 号‘桔子酒店’商标、第 7300539 号‘桔子水晶酒店’商标、第 11460574 号‘桔子酒店 · 精选’商标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 包括停止在酒店外观、店招、内部用品、装饰装潢、网络、对外宣传等经营活动中使用与‘桔子’、‘桔子酒店’相同或近似的标识 ) ,将美团、携程、同程、艺龙、飞猪、高德等网站、酒店门头及内部所有‘橘子’标识进行变更及删除,不得再使用与‘桔子’相同或相近的标识。" 还要求判定被告,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变更企业名称,不得使用与 " 桔子 " 相同或近似的文字,此外,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 10 万元。
6 月 22 日上午,纵览新闻联系到原告 " 桔子酒店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 的代理律师,他表示,确实代理了 " 桔子酒店 " 起诉 " 橘子宾馆 " 商标侵权一案。记者进一步询问具体情况,他表示不接受采访。
记者拨打了 " 桔子酒店 " 所属华住会客服电话,工作人员表示,需记录联系方式,稍后会有相关人员进行回复。截至发稿前,记者暂未收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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