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缘科技于 2026 年 8 月 21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6〕45 号),涉及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项。
佳缘科技在 2019 年至 2022 年期间存在两项违法事实:一是在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下提前确认与客户 A 的业务收入,导致 2019 年至 2022 年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虚增或虚减;二是介入无锡金都与昆明博远之间不具备商业实质的购销业务,导致 2020 年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上述行为导致《招股说明书》及定期报告中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据了解,如果证监会经过调查后最终对佳缘科技实施行政处罚的话。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 2022 年 1 月 17 日到 2026 年 7 月 8 日期间买入,且在 2026 年 7 月 9 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通过 " 证券市场周刊 " 官网 - 证券维权栏目提交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参与索赔征集活动。本次索赔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当然,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国证监会拟对佳缘科技处以 600 万元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员王进、朱伟华、柳絮、尹明君分别处以 300 万元、200 万元、200 万元和 150 万元罚款。公司表示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向投资者致歉。
据公开资料显示,佳缘科技的主营业务为网络信息安全产品、信息化综合解决方案及人工智能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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