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明文月 13小时前
一纸裁定汇两错,徐汇法院该反思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font3.html

 

一纸裁定汇两错,徐汇法院该反思

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

裁判文书是司法公正的脸面。盖着法院公章的裁定书,本该严谨规范,可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2025)沪 0104 民初 33211 号撤诉裁定,却同时出现两处低级硬伤,再叠加程序争议,引人深思。

这是一起案情简单、事实清晰的著作权维权案件。《创论精细管理工程》的作者刘先明认为证券之星网 2022 年 5 月 10 日发布《新强联 ( 300850 ) 05 月 10 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了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一文中的部分内容与《创论精细管理工程》中的部分内容相似,遂向被告二所在地的上海市徐汇区法院提起诉讼。开庭前,刘先明多次申请网上开庭,却被主审法官以 " 本案系著作权纠纷,对应权属审核及侵权比对等事宜均不适宜线上开庭 " 为由驳回,未给出详细理由。后续刘先明提出的回避申请也被驳回,还没进入实体审理,著作权人便在程序上屡屡受阻,最终选择撤诉。

就在提交撤诉申请当天,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出现两处明显错误:

一是住址记载错误。 刘先明身份证上的住址为 " 湖北省襄樊市襄城区胜利街 30 号 ",文书却错写成 " 湖北省襄市襄城区胜利街 30 号 "。襄樊市已于 2010 年更名为襄阳市,作为正式法律文书,连当事人身份证上最基本的住址信息都能搬错,实属不该。

二是关键语句残缺。 立案时间只写日期 "2025 年 11 月 24 日 ",漏掉 " 立案 " 二字,句子缺少谓语,语义不通。根据案件流程,正确表述应为 "2025 年 11 月 24 日立案 "。

如此明显的语句残缺,竟能通过审核、加盖院印、送达当事人,足见文书校对环节形同虚设。司法文书是司法活动的最终载体,其准确性、严谨性直接关乎司法权威与公信力。《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要求法官 " 确保裁判文书质量 ",《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更对事实陈述和语言表述提出明确要求。陈婷婷作为承办法官和文书最终签发者,对这两处差错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不是复杂的法律适用问题,而是最基本的文书制作与校对职责的缺失,暴露的是工作态度的不严谨和责任心的严重不足。

更值得深思的是,本案在程序环节已让维权人屡感挫败。刘先明多次依据《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申请网上开庭,却被陈婷婷以 " 本案系著作权纠纷,对应权属审核及侵权比对等事宜均不适宜线上开庭 " 为由拒绝;刘先明申请回避及复议,亦被徐汇区法院驳回。

反观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基于同一侵权事实的著作权案件,网上庭审顺畅高效,从开庭到履行仅用一周多时间。同一原告、同一侵权事实,在上海市徐汇区法院与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的程序体验,可谓天壤之别。

根据《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在线庭审与线下庭审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络著作权案件证据多为网页截图、电子存证,通过屏幕共享、在线质证完全可以完成权属审核与侵权比对。即便确有不适宜线上审理的情形,也应当向当事人具体释明理由,而非一句 " 不适宜 " 简单驳回。

" 窥一斑而知全貌 ",两处低级差错,看似偶然,实则与审判人员责任心不强、法院管理不严密切相关。维权人因程序阻碍无奈撤诉,又因文书错误额外承受困扰,司法公信力正是在这样的细节中一点点流失。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对此引起重视,督促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责成徐汇区法院调查核实,责令陈婷婷出具补正裁定,并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乃至处分。

司法无小事,文书见功底,唯有从每一份文书、每一个程序细节抓起,才能真正守住公平正义的底线。

宙世代

宙世代

ZAKER旗下Web3.0元宇宙平台

一起剪

一起剪

ZAKER旗下免费视频剪辑工具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