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起,《上海市大件垃圾管理办法(试行)》正式施行。新规明确,清运服务单位和物业企业不得向居民收取大件垃圾清运费、处置费,居民仅在需要上门短驳服务时承担相应费用,具体费用由市场定价。
《上海市大件垃圾管理办法(试行)》由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房屋管理局联合印发,自今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8 年 9 月 30 日。
办法第四条明确规定:" 居民需要提供大件垃圾上门短驳服务的,应当承担上门短驳服务费,具体费用由市场定价 "。同条进一步明确:" 清运服务单位(以下简称‘清运单位’)、物业企业不得向居民收取大件垃圾清运费、处置费 "。
这意味着,居民只要自行将大件垃圾投放至指定场所,就无需支付任何清运费和处置费。具体投放方式包括:投放至管理责任人指定的场所,或自行运送至大件垃圾中转站、拆解场。这两种方式均不产生上门短驳服务费。
对于需要上门搬运的居民,办法要求 "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协会牵头收集汇总大件垃圾短驳服务费信息,定期在协会官网发布,供市场参考 "。
9 月 29 日,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协会发布了《上海市居住区大件垃圾搬运服务市场行情价格信息》,依托支付宝、微信等主流生活服务平台,采集提供居民区上门搬运服务的市场主体发布的搬运报价,汇总形成市场行情价格。协会明确表示," 大件垃圾搬运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服务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

根据该参考价格表,1 层及有电梯的楼层免费;无电梯的 2 层及以上,每增加一层加收楼层费 10 至 60 元。单件搬运费的参考区间为:床 95 至 245 元,床垫 40 至 95 元,单人沙发 30 至 39 元,三人沙发 90 至 100 元,衣柜 40 至 250 元,洗衣机 20 至 100 元,冰箱 39 至 200 元。协会表示,价格受搬运距离、物品体积重量、作业楼层高低、有无电梯、是否需要人工吊装、小区通行停放条件等多种因素影响,将定期采集全市市场价格信息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对大件垃圾的定义作出了清晰界定,即指生活中产生的,重量超过 5 千克,或体积超过 0.2 立方米,或长度超过 1 米,体积较大、整体性强,需要拆解后再利用或处理的废弃物品。具体包括废弃家具(沙发、床垫、床架、桌椅、衣 / 书 / 橱柜等)、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
办法第六条列出了居民投放大件垃圾的三种方式:预约上门回收、投放至管理责任人指定的场所、自行运送至大件垃圾中转站或拆解场。办法同时强调,居民 " 不得随意堆放、倾倒或抛洒大件垃圾,不得混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 "。
此外,办法第九条规定,区绿化市容管理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设定大件垃圾回收日,每月至少两天(节假日至少一天),鼓励居民在大件垃圾回收日集中投放。
新规出台前,上海大件垃圾处理长期面临价格不透明、收费标准混乱的问题。部分商品房小区物业清运废旧家具普遍按件收费,价格从 50 元到 500 元不等,部分老旧小区则免费清运。
市绿化市容局副局长张立新在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曾介绍,近年来随着市民生活水平提高,废旧家具、家电等大件垃圾投放需求日益增长,年均近 21 万吨。市绿化市容局联合房管部门研究制定管理办法,建立 "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市场参与、政府托底 " 的大件垃圾清运、处置体系。此次收费管理上的制度设计,正是这一理念的具体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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