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网安局 35分钟前
买卖账号“赚快钱”?已有人获刑!
index.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font3.html

 

你以为出售闲置的网络账号只是 " 一卖了之 "?

殊不知,可能给违法犯罪递上 " 钥匙 ",自己还会身陷囹圄 !

近日,太原市小店公安网安部门成功破获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犯罪嫌疑人贾某被刑事拘留。

案情回顾

经查,贾某为牟取非法利益,便动起了倒卖账号的歪心思。在网络上搜罗有出售意愿的账号卖家,收购包含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照片、法人手机号在内的全套信息,随后又利用上述信息批量注册新的短视频账号,并转手出售获利。

截至案发,贾某累计非法获利近 14 万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网警提示

社交账号、支付账号等均与个人信息安全紧密绑定,切勿因蝇头小利就进行买卖、出租、出借。一旦这些账号被用于诈骗、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账号原主人可能沦为犯罪分子的 " 帮凶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守护个人账号安全,既是保护自身信息不被泄露,也是对网络安全的负责。请务必提高警惕,守住法律底线,切勿触碰账号买卖的 " 高压线 "!

素材 | 山西太原网警
来源:公安部网安局

评论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