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治报 2小时前
上海一53岁独身女士过世,留下约600万巨额遗产,法院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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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备受社会关注的 " 徐汇 53 岁邓女士 " 指定遗产管理人案在华泾镇巡回法庭开庭。

徐汇区人民法院当庭作出宣判:指定徐汇区民政局为遗产管理人。

目前,作为指定监护人的华泾镇印象旭辉居委会正在落实邓女士的丧葬事宜。

此前,53 岁的邓女士突发脑梗昏倒在出租屋内,因为无近亲属,临时监护成为一大问题。

在此情况下,徐汇区通过出具首份临时监护人公证书,给作为邓女士临时监护人的户籍地居委会发出了一张临时监护人的 " 身份证 ",打通了一条托底的生命通道。

短短 7 天后,徐汇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指定该居委会为监护人。

然而不幸的是,3 月 19 日凌晨,邓女士突发生命体征不稳定,经抢救无效宣告临床死亡。

独身人士意外过世、又留下约 600 万遗产,让邓女士的事件经报道后登上热搜。

这笔巨额遗产后续该如何处理?

3 月 24 日,作为指定监护人的华泾镇印象旭辉居委会,向徐汇法院申请指定徐汇区民政局为遗产管理人。

徐汇法院当天受理当天立案。

得益于徐汇公证处出具的针对邓女士近亲属关系的完整查档报告,徐汇法院免于重复调查,即快速查明邓女士无法定继承人。

在此基础上,徐汇法院压缩审理期限,在立案 7 天后就此案进行开庭审理。

" 请求人民法院指定上海市徐汇区民政局作为邓 ** 的遗产管理人。"

法庭上,申请人宣读了诉讼请求。

民政局发表意见称,由法院查明邓 ** 是否存在法定继承人及遗嘱的情形下依法裁判。

举证阶段,居委会出具了邓女士的死亡证明、指定监护人判决书以及公证调查报告等材料,以证明邓女士的死亡事实,且无法定继承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根据在案证据,邓女士去世时已无法定继承人,申请人作为邓女士的监护人,有权提起本案指定遗产管理人之申请。因邓女士生前户籍所在地及经常居住地均位于上海市徐汇区,现申请人申请指定被申请人为邓女士的遗产管理人,合理有据,应予支持。

庭审后,该案主审法官、徐汇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戚垠川介绍,从去年 5 月份开始,徐汇法院在各街镇综治中心进行法官常态化驻点,通过在居民家门口开庭,取得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从 " 虹口蒋女士 " 到 " 徐汇邓女士 ",特殊人群的监护托底及遗产管理人相关话题的社会关注度也日益提升。此次案件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开庭,也是为了推动普法宣传,让法条制度真正打通普法的 " 最后一公里 "。

后续,徐汇区也将通过 " 邓女士案 ",将探索得来的经验做法通过机制固化下来,让制度的红利惠及更多群体。

策划 / 核稿 | 胡蝶飞

首席记者 | 季张颖

摄影 | 王雅雯

编辑 | 张俊学

评论
军舰_wechatUser
2小时前
邓女士如果没有这600万不知道民政局会不会介入
手机用户1007339527
21分钟前
挺好的,那些不结婚不要娃的新新人类都来学习,使劲攒钱,将来挂了遗产报效国家,普惠民众,是大功德啊😂😂
ZAKER用户zsyt1877
1小时前
钱没花完 人没了
請叫我熊先森_qqUser
1小时前
债务是不是民政局也能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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