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10 日,财政部发布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行政处罚决定。
处罚公告显示,自 2025 年 6 月起,财政部组织检查组对中兴财光华开展了执业质量检查,并延伸检查了相关企业。
经查,中兴财光华在多个审计项目中存在执业质量问题,其中包含涉及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 " 东旭系 " 企业的财务报表审计问题。上述三家企业曾因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违法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部门重罚。
在此次案件查处过程中,财政部与中国证监会密切沟通、加强协作,共享信息、强化合力。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与中国证监会分别依据注册会计师法、证券法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其中,两部门共计罚没中兴财光华 2.52 亿元;财政部给予中兴财光华警告、暂停经营业务 1 年;给予 16 名签字注册会计师警告,并对相关注册会计师分别处以暂停执行业务 1 个月至 1 年的行政处罚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