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 1小时前
顾客花182元买11块榴莲果肉,吃掉8块后要求退款;商家拒绝退款,相关部门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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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顾客花 182 元买 11 块榴莲果肉,吃掉 8 块后要求退款:" 本来就没多少,我们五口人一人尝一下都觉得是苦的 ";商家拒绝退款,相关部门介入》

近日,山东东营一水果店店主发视频称,两女子嫌榴莲太苦吃了三房要求退货,引发热议。

水果店店主寇女士称,5 月 23 日下午,有顾客花 182 元买了一个榴莲,现场剥开 5 房共 11 块榴莲肉后带走。当晚,该顾客反映榴莲发苦," 吃着一股子酒味 ",要求将剩下的 3 块果肉退款 50 元。随后,顾客带着剩下的榴莲肉来找店家,店主称此时却仅剩 2 块果肉," 相当于(他们)又吃了一块 "。

对于果肉所剩无几,顾客解释称," 本来就没多少,一人一个尝了一下,我们五口人,说苦是都尝了然后说苦的 "。

然而寇女士认为,如果顾客尝了觉得不好吃,不应该等快吃完了再退," 就剩下 2 块最小的拿回来,我尝了确实没问题 ",因此她不能接受退款要求。

就事件进展,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部工作人员回应,经过核查,双方已经达成和解," 榴莲也没进行退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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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罗_0913223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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