览富财经网讯:7 月 24 日,中国证监会公布最新一期《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本周国际司共对 4 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其中对在 2026 年 4 月 1 日,向港交所主板递交上市申请书的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石大胜华)证监会要求其需补充说明五项事项且需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具体事项为:
一、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已建、在建及此次募投项目是否属于 " 高耗能 "" 高排放 " 项目,是否涉及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管控过剩产能,并提供相关依据。
二、请结合偿债能力等情况,补充说明你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前后,发行人股份质押、借款、担保是否可能导致重大权属纠纷,或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三、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境外募投项目详细情况及履行境外投资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并提供相关依据。
四、请补充说明你公司所涉及全部未决诉讼、仲裁具体情况,相关情形是否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是否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障碍,相关情形是否充分披露。
五、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具体情况,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违规情形,是否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请同步提供当地安全主管部门事故认定及处罚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