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现场 3小时前
贵州一男子给朋友开“祖传秘方”草药致其殒命获刑2年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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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贵州一男子给朋友开 " 祖传秘方 " 草药致其殒命,法院:获刑 2 年 5 个月,赔偿死者家属 5.3 万余元》

贵州一男子肌肉拉伤住院后没见好转,因轻信朋友自制的 " 祖传秘方 ",喝下一包草药后中毒身亡。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件。

判决书显示,2025 年 12 月,欧某某因臀部肌肉拉伤,伴有腰臀部疼痛住院治疗,出院后没有完全康复。某日,欧某某与吴某某在小区内相遇,吴某某称有自制祖传秘方药可以帮忙医治,欧某某随即让其帮忙抓药。

实际上,吴某某并没有任何行医资质。应允后,他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到当地某中药铺抓取乌头、九龙藤等草药,带回家切碎后分装成三份,并送至欧某某家中。

当晚睡前,欧某某自行服用了一包草药。很快,他感到身体严重不适,家人发现后送医抢救。66 岁的欧某某于次日凌晨经急救医生抢救无效死亡。

经司法鉴定中心对欧某某尸体进行检验、人体组织病理学检验,欧某某符合急性乌头碱中毒导致死亡。案发后,吴某某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公诉机关贵州省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死者家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被告人吴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同意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并签字具结,在庭审过程中亦无异议。就民事赔偿部分,被告人吴某某表示其没有能力赔偿。

贵州省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某明知自己拿给他人服用的中草药服用后可能会导致中毒,但轻信能够避免,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告人吴某某的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经济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处被告人吴某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判令被告人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赔偿死者家属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 53492.9 元。

(文中人物为化名)

来源 | 封面 · 新闻、中国裁判文书网

评论
徐正跃常绿永不雕谢
1小时前
一个敢开方,一个敢吃。让人无语😒
可以改真是太好了
2小时前
这何必呢,把自己也送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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