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21 日,香港警方国家安全处公布,法庭裁定三名被告,即 " 支联会 " 李卓人、邹幸彤以及先前已认罪的何俊仁,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成立。
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总警司李桂华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上述被告人于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8 日期间,在香港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参与实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即推翻、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立的根本制度。

李卓人。图源:星岛日报
法官在判词中明确指出,被告人在其主导意志下,令 " 支联会 " 一直将中国共产党视为敌对,并在活动中反复升温表现出来。即使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香港国安法颁布后,当时社会已有讨论指 " 支联会 " 活动违反香港法律,三名被告人仍然一意孤行,继续筹办此类活动,包括集会、游行、展览、网上展览、发布刊物、献花纪念长跑、签到纪念册等。此外,在 2021 年 6 月,他们试图举办烛光晚会,警方虽已反对,但他们仍继续煽动市民用自己方式进行悼念。


何俊仁(左)和邹幸彤(右)。图源:星岛日报
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在本案的法庭审讯期间,境外势力公然不断抹黑司法机构、律政司和执法部门,以政治手段和误导性言论,尝试干涉案件公平审讯,又对香港特区保障人权和自由以及维护国家安全相关工作作出不符事实的攻击。这是公然践踏法治的卑鄙图谋,特区政府予以最强烈谴责。法律从不容许任何人假借人权、民主和自由之名,公然伤害自己的国家及同胞。法庭严格依照法律和证据作出裁决,不受任何干涉,绝无任何政治考虑。倡议某种背景的人或机构不应就其违法行为和活动受到法律制裁,等同给予其犯法特权,完全违反法治精神。
第一现场驻港记者丨杜伊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