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都市报 2小时前
少女车祸离世,手机遗失在现场,母亲在业主群哀求归还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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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16 岁少女车祸离世,手机遗失在现场,母亲在业主群哀求归还手机:只想留一份念想;最新消息:通过定位找到手机但已被刷机》

8 月 27 日,四川内江的小瑜(化名)在社交平台发文求助称,8 月 24 日下午 5 时 50 分左右,内江奥特莱斯广场附近发生一起车祸,其 16 岁的妹妹不幸离世,事发后妹妹的手机遗失,至今未能寻回。因手机内存有妹妹的不少生活照片,家属急切希望找回。

29 日,小瑜的亲属告诉记者,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已经定位到了手机位置,但 " 手机已经被刷机,找到也没有意义了 "。

8 月 28 日,小瑜告诉记者,手机是今年 6 月给妹妹买的,白色 vivoiQOO Z11x,带手机壳。小瑜说,他们已向当地派出所求助,对方表示尽力查找,但因涉及车祸,案件由交警负责;交警则反馈,最后清查现场时未发现手机。

遗失手机型号

小瑜在帖子中恳请拾得者归还:" 妹妹刚过完 16 岁生日,这是我们对她最后的念想,里面有她的照片,求求了,肯定会重金感谢。"

小瑜妹妹的照片

小瑜的母亲周女士(化姓)称,发现小女儿手机遗失后,已报过警,但警方称事发地无独立监控,周边监控距离较远,无法看清现场。起初女儿的电话能打通,后来便无法接通。因担心电话卡失效,她补办了新卡,登录女儿社交账号,但里面照片不多。她还提到,27 日小儿子曾意外拨通了电话,当时是一名男子接听,电话被误触挂断,未来得及沟通,之后无法再拨入。

周女士哽咽表示,只盼能看看女儿相册里的自拍," 她很少和我们合照,但自己在学校拍过一些,我就想把照片转到我手机里,留个念想。"

去世女孩母亲求助

周女士的邻居也在社交平台上转发了寻找手机的帖子。她告诉记者,周女士 27 日在小区群内求助,希望大家帮忙扩散," 她说小孩从小不爱和大人拍照,大人手机里没照片,找到手机看到孩子照片,心里要好受一点。" 邻居也希望更多人能看到这条信息," 她昨天在群里发语音,一直在哭。"

8 月 29 日,周女士告诉记者,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已经帮忙定位到了手机位置,但是手机已被刷机,她也不想找回了," 没有意义了,让她安安静静走吧。"

" 车祸现场当事人手机是否属案件证物?"" 捡走不还是否违法?" 记者咨询广东哲清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马俊哲。他指出,本案中,逝者遗落现场的手机权属归其法定继承人所有,属于合法私人财物。若手机内含定位、导航、通信记录等可还原事故经过的数据,可依法认定为交通事故案件关联物证,依法应当由公安机关提取留存;若仅存生活照片等纪念性内容,虽不属案件核心证据,但仍受法律保护。

马俊哲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路人捡拾现场遗失手机,负有法定返还或移交公安机关的义务,无权私自占有、藏匿或处置。捡拾人拒不归还的行为,已构成侵占遗失物,家属可依法起诉要求返还原物;若因恶意刷机、删除数据造成影像资料灭失,还可主张财产及精神损害赔偿。

若手机价值达到立案标准,拒不归还的行为涉嫌侵占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刑事犯罪,家属可提起刑事自诉追责。若明知涉案手机为调查所需物证仍隐匿拒不交出,还可能妨碍司法调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来源:极目新 · 闻、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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