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董秘您好,荣科科技与超聚变实际控制人均为河南省国资委。目前实控人体系出具文件为超聚变 IPO 提供支持背书,请问同为体系内上市公司,为何实控人未出面实质性推动化解荣科科技巨额违规担保问题?该担保直接导致公司被 ST,损害全体中小股东利益。上市公司是否已向河南省国资委、豫信电科书面请示协调化解担保风险?有无相关请示记录?实控人对此给出过哪些明确处置意见与时间安排?请正面回复
董秘回答 ( ST 荣科 SZ300290 ) :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目前公司坚持 " 司法应诉+协商化解 " 双线并行:一方面积极主张案涉担保合同对公司不发生效力,聘请专业律师团队积极应诉;同时不放弃与债权人及原责任方谈判协商,推动以资产置换等方式解除公司担保责任。控股股东豫信电科自违规担保事项披露以来,一直积极协调河南、辽宁两地国资建立对话,促进促进多方会商磋商。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违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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