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淄博男子路某捉奸后,收受前妻情夫 2.5 万元补偿金被控敲诈勒索,服刑 6 个月后,经法院再审改判无罪。10 月 8 日,大象新闻记者从路某代理律师处获悉,路某今日向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国家赔偿申请。
2021 年 3 月 28 日,路某在淄博市张店区一酒店内看到妻子与陌生男子刘某某躺在床上,愤怒的路某某随即拍下二人视频,之后收下了刘某某提出补偿给他的 2.5 万元。4 月 5 日,刘某某电话报警,并于当月 25 日以敲诈勒索向公安机关报案。5 月 7 日,路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2021 年 11 月 2 日,路某被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 6 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 5000 元。法院认定,涉案钱款系路某以拍摄裸体视频,并以言语威胁、暴力殴打的方式强行索要的。对此,路某的陈述截然不同,他称涉案钱款系刘某某主动提出的 " 补偿款 "。

2022 年 3 月 28 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路某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在路某的不断申诉下,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书,并指令淄博中院再审。
2024 年 10 月,淄博中院作出了改判决定。法院认定的事实显示,事发时,路某的妻子张某 ( 现双方已离婚 ) 与刘某某系情人关系,相识近 3 年。淄博中院认为,刘某某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伦理道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本案发生存在重大过错。刘某某为弥补过错,主动提出给予路某补偿,路某在二人协商过程中虽有言语施压,但经二人多次协商后最终接受涉案数额款项,并非出于非法占有刘某某财物的目的,其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2026 年 10 月 8 日,路某向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国家赔偿申请。记者从路某代理律师王艳涛、陈贞处获悉,本次申请国家赔偿的各项费用总和为 423 万余元。
" 路某服刑期间,他的父亲为儿子的事情前后奔走付出了很多精力。" 王艳涛说,路某的父亲在今年 7 月离世,去世前还叮嘱儿子申请国家赔偿,恢复个人名誉。
在路某提交的国家赔偿申请中,也提到希望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能以公开登报方式为路某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同时提出希望对办理案件中涉及的相关人员进行追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