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29 日,从洛阳市公安局涧西分局获悉,27 日 14 时许,重庆路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举报某足浴店有不正规服务,请求民警帮忙要回 " 服务费 "。
警方对足浴店老板、技师以及嫖客等人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经民警现场核实,报警人在该足浴店内享受 " 特殊服务 " 后反悔,随即报警。民警查明该足浴店内存在卖淫嫖娼等违法行为,最终对足浴店老板、技师以及嫖客等人均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咱们分析一下男子的 " 目的 ":假如是想 " 报复 " 店家,直接匿名举报就行。假如是想 " 自首 ",那也不必请求帮忙要回服务费。
所以该男子的目的,还真的是想要回:付出去的钱!
网友:好像这不仅要拘留,还要罚款 5000 啊!?
来源:晋中政法
编辑:古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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