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26 日,据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消息,演员张若昀名誉权、肖像权纠纷案一审宣判。
据介绍,被告梁 * 通过其注册、使用的豆瓣账号 " 给 *** 钟 "(豆瓣 ID: 270***111)将一张经过人为 P 图处理的张若昀 " 遗照 " 图片公开设置为头像,给张若昀造成了恶劣的负面影响。
法院经审理后,判定被告梁 * 的行为构成对张若昀名誉权、肖像权的侵犯,被告梁 *须在其豆瓣账号主页公开发布致歉声明,持续时间为 90 天,并向原告张若昀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经济损失。
该律所提醒,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任何主体在网络中行使言论自由权利时都应当尊重社会公认价值观,不能逾越法律底线。否则,将可能因构成对他人合法权益的侵犯而受到法律的制裁。
来源 中国青年报
编辑 周欢 /编审 李枫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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