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都甲的源流: 府谷人编修家谱涉及的都甲,实际指某一家族的明代先祖在某县的户籍所在地,进而演化为区分同一姓氏的标志。许多人因此认为都甲制始行于明代,压根没有意识到是一种误解。
其实,都甲制的渊源悠久,只是不同朝代冠以不同的名堂而已。比如,秦汉是乡里制,唐朝乡保制,宋朝是都保制,元朝是村社制,明代是都里制,清初是都甲制,民国时期是保甲制。再比如,刘邦在造反前担任的秦朝泗水亭长,是早期都甲制下的乡与里之间的一个主管地方警卫防御的职务;北宋王安石变法时推行的保甲法,是对都甲制的一次改进;古代文献里提及的 " 里正 ",是早期都甲制下的负责百户人家事务的一个职务。
都甲制真正起源于春秋时期。其时,铁农具的应用渐趋普遍,开垦土地的能力大幅提升,促进 " 私田 " 出现并不断加增。私田不在当时法定的纳税范畴。早先开垦出的土地,起初为氏族公社内部全体共有,渐次演变为部落、部落联盟、王国内部全体共有。名义上谓之 " 公田(西周时期叫井田)",实际由原来氏族公社、部落、部落联盟的首领们转化为大小不等的宗主(或称领主)操纵。农耕是那时的经济命脉,也是公权私用最热衷伸手的领域。最大的领主,也即最顶端的操纵者是国王,所以便有了 "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 的说法。农耕民只能依附领主,对土地只有使用权,而且必须纳税(当时叫贡赋),通常的税率是 " 什一税 ",即拿出每年收成的十分之一交税。由此可以断定,起码在西周时期," 官府 " 便施行测产和监督收割的举措,以防止瞒产逃税。显然,经营私田的收益要大于经营公田,自然花费精力的积极性高涨。经历过人民公社中后期的人们都清楚,个户自留地的单产量,会高出大集体土地的一大截。而且,受大雨冲刷而导致的圪崂也会少很多。热衷私田,冷淡公田,自然会削弱税收,自然会对诸侯与王室财政收入的稳定与增长,带来极大的威胁,大有釜底抽薪的可能。
面对新挑战,鲁国于公元前 594 年推行 " 初税亩 ",规定不论私田与公田,一律按田亩征税。随之,诸国纷纷效法。这看似是一次税法改革,却也可视为较早的物权法之一,变相保护了私田及其出产,对于土地买卖,以及从秦朝开始,多数王朝实行土地私有制,简直是一种推动之力。
私田的合法化,不仅动摇了原有的经济基础,也动摇了原有的社会关系。私田冲击井田后,平民、小宗主、大宗主都具备或增强了独立的经济能力,具备了摆脱相应宗主控制的底气,削弱了诸侯与王国在兵源、徭役诸方面调集人口的能力。对之,秦献公在公元前 375 年,配合此前推行的县制,施行 " 户籍相伍 " 的对策。将民户以五家编成一个基层单位 " 伍 ",并造册登记。" 伍 " 内民户必须互相担保完成国家下达的征税征役征兵指标,并互相防范作奸犯科,此即都甲制的雏形。既为秦汉及其以后推行 " 编户齐民 " 制,强化郡县制,奠定了社会基础。又将郡县的职能下延,成为维护和巩固郡县制的工具。
历朝历代的统治者,觉得这般军政合一,寓兵于农,十分利于国家维护能够保障他们持久掌控利益分配的稳定,以及组织田赋、人头税、徭役和兵役,服务于他们的特权,热衷沿用并改进,至明代定型。
明代,将一县之境划分为若干 " 里(俗称都,近似于乡镇或所谓的公社)",再将一里之域划分为若干 " 甲(相当于行政村)",并由民间推举都与甲的负责人,虽无公务员编制,毕竟是一方民众对个人的能力和声望的认可,也算荣光及身。可见,曾经有人说东大的古代无民主,也没有培育出民主土壤,纯属胡扯。里大多有名称,甲则多以序数指代。同一县各里所辖的甲数(通常一里十甲)大体相当,同一里各甲所管理的户数(通常一甲十户)也大体相当。在此基础上,继承元代的户籍制度,把百姓分成民、军、匠三大类,造册详实登记省、府、县、里、甲、户、姓名、性别、年龄、婚姻、相貌、健康状况、职业、财富诸多信息,又细化出儒、医、阴阳、铺、灶等小类别户口,形成 " 民户纳粮当差,匠户造作营建,灶户煮盐,军户承应军差 " 的体系服务于皇帝。户籍一旦定性,绝难变更。而且只许在特定区域子承父业,非官方指定时间、地点和对象,不得自由跳槽或迁徙。这种固化,使得标志先祖户籍的都甲,成为后代认祖归宗的识别符号。
二 . 府谷的都甲:明崇祯元年(1628)至清顺治十一年(1648)的二十年间,府谷县城屡遭兵患,王嘉胤攻占两次,李自成、吴三桂、高有才各攻占一次。旧时,兵匪所至,掌握档案、史志、族谱等文献的官府或富家大户首先遭殃。人遭屠戮,金银财宝与粮食遭掳掠,其它则毁于火炬。连阿房宫和统万城也敢烧毁的人,压根不会发自肺腑体恤百姓的血汗。后来的十年动乱,又对许多历史文化扫地毯式清理。从而导致有关明代府谷都甲建制的直接史料极度匮乏。明万历九年(1581)推行 " 一条鞭法 ",将一切赋税和徭役折成银两征收,将实物税转化为货币税,将徭役由按都、甲、户、丁摊征变成花钱雇人,实质性放松了对人口的管控,削弱了都甲的职能。清康熙五十一年(1712)颁布 " 盛世滋丁,永不加赋 " 的诏令,开始淡化人头税,都甲的职能进一步弱化。雍正元年(1723)赋税改革,将人头税摊入田亩中征收,终极了人头税的历史,极大归还了百姓的人身自由,人口可以随心流动,都甲的职能几乎全失。因此,约 1750 年,府谷政区按照方位调整为四乡十地方。其后又经历过府谷与本省神木市、山西河曲县、内蒙古准格尔旗政区调整,以及清代放边之后的人口自由迁徙,都甲建制被彻底打乱,乃至在人们的心目中越来越模糊。凡此让今人对府谷都甲区划的研究,只得搜集、比对、分析零星记载与民间传说,艰难推出一些结论。
根据雍正版《府谷县志》记载,明代府谷设有大堡、太平、合河、辑和、丰衍、宁镇六个里,甲的总量不详。但因为原本 " 极边不毛 ",地广人稀,却兵火频发,崇祯年间又遭王嘉胤首乱,人口流失越发加多,便裁汰丰衍、宁镇二里,并为四里,清代沿用之。(也许丰衍、宁镇二里的裁撤,与 " 土木堡之变 " 后,明廷放弃东胜卫,进而修成延绥长城,导致政区变化有关)但民间却有 " 五都四十八甲 " 之说,显然与县志记载不符。
乾隆版《府谷县志》记载的某年地丁银征收额为:大堡里 499.23 两,太平里 285.21 两,合河里 618.83 两,辑和里 414.246 两;本色粮征收额为:大堡里 357.565 石,太平里 190.648 石,合河里 448.634 石,辑和里 380.97 石。两组数据都显示出合河里的体量是太平里的约二倍半,是其它两个里的约一倍半。其中隐情,也许是民间传说,以及魏二保老师认为合河里分为南北两部分的观点的形成缘由。
明代后期的府谷县境,局限在长城以内的现今辖区,再加上今武家庄镇白云乡村以南至窟野河入河口的沙峁头之间的今神木市马真镇的沿黄辖区,以及今神木市永兴镇东部。其时的都甲建制自然在这个范围内。
实地调研发现,今府谷镇碛塄沿黄的沙角村郭氏与杨家庄村杨氏为合河都七甲,往南依次的府谷镇郝家角村郝氏为合河都五甲,武家庄镇白云乡村白氏为合河都一甲,神木市马真镇马真村杨氏为合河都三甲,神木市马真镇垒沟村王氏为合河都一甲、彩林村王氏与韩氏为合河都二甲。这一线往西的府谷镇郝家寨村郝氏为合河都十甲,武家庄镇旧舍沟村杨氏为合河都九甲、丰山村杨氏为合河都六甲、石槽坪村王氏为合河都三甲、舍科村武氏与刘家峁村刘氏均为合河都二甲,王家墩村王氏为合河都十甲、丁家窑峁村丁氏为合河都六甲、贾家沟村贾氏为合河都八甲。可见,碛塄川以南直至窟野河口的区域,属于南合河里。
沿黄河北上,越过清水川的入河口,沿黄一线的黄甫镇常王寨村王氏为合河都一甲,黄甫镇段寨村段氏为合河都三甲,黄甫镇窑峁村张氏、墙头村谭氏、花豹峁村刘氏、杨家沙墕村杨氏均为合河都九甲。这一线向西至清水川东岸的黄甫镇西王寨王氏为合河都二甲,黄甫镇贾家湾村贾氏与山神堂村史氏均为合河都六甲,黄甫镇柏林峁村王氏为合河都十甲,综合上述,可以断定明长城以内,清水川东岸的区域(即今黄甫镇域)属于北合河里。
但碛塄川口与清水川口相距约五十里,中间沿黄一线的府谷镇牛家沟村边氏、王家畔村王氏、西山村石氏,以及清水镇天桥子村郝氏,均为太平都二甲。这一线向西至木瓜川下游东岸之间的府谷镇贺家畔村贺氏为太平都一甲、西山寨村张氏为太平二甲、班家塔村班氏为太平都四甲、柴家墕村一带的柴氏与刘氏均为太平都五甲、闫家坬村闫氏为太平都三甲、前石畔村张氏一支和高石崖村王氏均为太平都六甲,清水镇刘大庄村刘氏为太平都七甲、青阳墕村张氏为太平都四甲、小寨村淡氏为太平都三甲,小寨沟村孙氏与全沙庄村全氏及温家峁村张氏均为太平都七甲,木瓜镇云家墕村云氏为太平都八甲。显然,东起清水川中下游西岸,西至木瓜川下游东岸,北起木瓜镇董家沟与清水镇长沟一线,南至孤山川下游北岸,属于太平里。
从木瓜川下游向西,下死鬼沟(古称下寺沟)向南,进入孤山镇地界,最东的岳家寨村岳氏为大堡都四甲,再往西的郝家畔村留存一口康熙年间的古钟,铭文有大堡都榆树庄的字样,再往西北的沙坬村与后寨村刘氏为大堡都五甲。自孤山川南岸从东向西看,府谷镇狮子城村杨氏与高老庄村高氏均为大堡都十甲,府谷镇军寨山村及其周围的苏氏为大堡都二甲,孤山镇杨家沟村和杨新庄村的杨氏为大堡都五甲,田家寨镇刘家沙坬村早先居民王氏为大堡都一甲、现住大堡都五甲刘氏,田家寨镇王家畔村王氏为大堡都八甲、高家南门村高氏为大堡都四甲、张新庄村张氏为大堡都九甲,新民镇马营山村与新民村的一支张氏为大堡都三甲,新民镇新城川村周围的赵氏、白氏、张氏、郭氏均为大堡都六甲。显然,木瓜川下游以西,下死鬼沟与三道沟川一线以南,碛塄川以北的区域,属于大堡里。
在今木瓜镇和清水镇原清水乡的辖区,有三个着力点可做研究依据。木瓜镇柳沟村周围一大片地方的马氏、曹氏、吕氏尽为辑和都的家族;清水镇长沟村周围的赵氏、倪氏、靳氏、郭氏也尽为辑和都的家族;庙沟门镇张家峁村王氏来自木瓜镇木瓜村,为辑和都十甲;下死鬼沟北岸的木瓜镇闫蔺家沟村闫氏和崖子峁村王氏均为辑和都六甲;木瓜镇榆家坪村与清水镇青春峁村相邻,榆家坪村附近的任家老庄村任氏、青春峁村的靳氏,均为辑和都二甲。可见,明长城以南,沙梁川中游以东,孤山与木瓜分界的下死鬼沟、木瓜镇董家沟、清水镇长沟一线以北,清水川中游以西的区域,属于辑和都。
明代府谷,军事据点的设置,以及与之匹配的交通体系的构建,往往决定着村庄的政治地位。这恰恰可以作为探究都和甲分别设在何处的重要依据。行政建制一定会考虑交通优势。如此可以断定,合河里设在今神木市马真镇合河村,这里从宋代开始,就是重要的黄河码头,处于从汾河平原向麟州运送军粮的要道上。而太平里应该设在府谷老城内的太平巷。大堡都应该设在石马川上游的田家寨镇境,抑或在高家南门村,那里不仅有古城遗址,还曾经是府谷去榆林的新马堡大道的必经之地。石马川旧时叫大堡川,但其下游地区已经确定归属合河里。辑和里的办公地点待考。至于甲的设置之所,还需要从邻村找共性做依据,推出结论。比如,府谷镇柴家墕、桑园梁、苍贺峁三村的柴氏为太平都五甲,与之地土相连的石塔梁与黄圪梁两村的刘氏也为太平都五甲。而桑园梁村不仅一直是处在木瓜镇与县城往来的必经官道上,而且耸立村子制高点的墩台,则说明这儿是明代的一处军事据点,政治地位明显高于其它村,所以,太平都五甲设在桑园梁村。再如,新民镇新城川村及其周围的赵氏、白氏、张氏、郭氏等明代从异地迁此的家族,均为大堡都六甲。新城川村明代叫东村堡,一度为延绥三十六堡之一,政治地位自然居高。因此,大堡都六甲设在新城川村。
明代府谷是边塞之地,其时从异地落户府谷的人口,强制迁徙而来服务军队的民屯、军屯、商屯居多。至于一些家族加入别人都甲的现象,应该有三个原因。其一是普通军户、民户、商户依附军官以利于统一指挥。比如,黄甫镇贾家湾村合河都六甲的贾氏的先祖是军户,可能受栾姓军官领导,所以有了 " 来吧,再给你栾大爷抬轿来 " 的传说;其一是逃亡得逞者寻求庇护以利于隐藏身份。比如,据府谷镇赵石窑村赵铁拴讲,他们家族从赵石堡村搬来,先祖本居山西省保德县义门一带,犯事渡河逃到府谷镇赵石堡村,加入辑和都四甲寄身张氏名下避难,赵石堡原名青石堡,早先的居民张氏家族在同治回乱中惨遭灭门,之后更为今名;其一是后来者屈从先来者以利于立脚生存。比如,庙沟门镇牙山村余氏,原居新民镇余庄子村,归大堡都四甲,迁居牙山村屈从先来的边氏,更先祖户籍为太平都二甲。至于某都混杂其它都甲人口的现象,则是长城沿线因为抗拒蒙古骑兵入侵,人口失少比较严重,只得本境快捷调整补充的结果。还有部分是清代乾隆年间以后,带着原籍都甲安居府谷,后辈又对先祖的踪迹失忆,恰好原都甲名称与府谷的都甲名称巧合相同。比如,田家寨镇张家石畔村张氏和房塔村张氏,同为太平都九甲却不同宗。其中,张家石畔村张氏来自陕西延安,房塔村张氏来自山西。山西临县有过太平都的建制,房塔村的张氏,极有可能来自山西临县。
无论怎么说,都甲制是奴役人口的一种手段。而且,在连坐法的加持下,助长了攀比和告密之风。
来源 / 府谷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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