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瑞财经 王敏 10 月 27 日,浙江永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永励精密 ")及平安证券披露关于第一轮问询的回复,涉及收入确认准确性等。
招股书显示,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汽车用精密钢管及管型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内较早进入汽车用精密钢管行业并形成规模化生产的企业之一,公司子公司嘉兴永励为国家专精特新 " 小巨人 " 企业。

根据申请文件,王兴海家族直接持有公司 90% 的股份;王晓园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控制的员工持股平台嘉兴土拔、嘉兴永思合计持有公司 5% 的股份。因此,王兴海家族累计控制公司 95% 的股份。
王兴海及其女儿王晓园、王媛媛、王芳芳,女婿孙时骏(王媛媛配偶)和施戈(王晓园配偶)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各方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过程中应当事先充分沟通并形成一致意见,若各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应以王晓园的意见为准。王晓园任董事长、王兴海任董事、孙时骏任职董事兼总经理、施戈任董事兼副总经理。
除前述主体外,公司前十大股东中还有王爱国、李玲素两名外部投资人。

关于主要股东情况,北交所请永励精密说明设置两个员工持股平台的背景、合理性、合规性,并结合员工持股平台合伙人的具体情况,列表说明合伙人范围、选定依据、是否为实际控制人的亲属、是否均为公司员工,合伙人出资是否为自有资金出资,是否存在股权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相关限售要求。
结合报告期内合伙人结构变动情况(如有)、持股变动情况(如有),说明员工持股平台关于内部股权转让、离职或退休后股权处理的相关约定以及股权管理机制,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说明王爱国、李玲素入股永励精密的背景、原因、合规性、资金来源及是否存在股权代持或特殊利益安排。在招股书中补充披露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相关信息。

关于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有效性,请永励精密结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具体情况、相互关系,以及《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有效期限、相关主体在公司生产经营中的分工及作用、意见不一致时的纠纷解决机制、股份限售安排、减持计划等,说明公司控制权能否在可预期的时间内保持稳定,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治理僵局或控制权变动。
同时,列表说明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在永励精密任职及持股情况,股份限售安排,是否存在股权代持或特殊利益安排,相关主体是否具备履行职责必需知识及学历工作背景、技能和时间。
此外,说明公司为防范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保护投资者利益拟采取的措施及有效性,是否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并有效执行,是否存在严重影响永励精密独立性的情形。结合实际情况充分揭示风险并作重大事项提示。
实际控制人家族的亲属中,胡彩娟为实际控制人王兴海配偶的姐妹的女儿(非实际控制人的关系密切家庭成员),在公司处任嘉兴永励营业部部长,其通过嘉兴永思间接持有公司 0.17% 股份。



综上所述,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出具的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股权代持或特殊利益安排,相关主体具备履行职责必需知识及学历工作背景、技能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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