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10 月 28 日报道,奥黛丽 · 赫本长子肖恩 · 赫本 · 费雷尔在杭州展览媒体见面会上的一席声明,给一桩备受关注的姓名肖像侵权案画下了句号。这场关于 " 赫本 " 二字的争夺战,最终以赫本家族胜诉告终,却也引发了关于名人形象保护与商业蹭热度之间界限的广泛讨论。
事情源于苏州一家餐饮公司。自 2014 年起,这家公司就打着 "Angel ’ s 赫本时光餐厅 " 的名号开门营业,在店招、装潢到网络宣传中,将奥黛丽 · 赫本的姓名和肖像用了个遍——然而,这一切都是未经授权的 " 裸奔 "。


此举惹怒了赫本的次子卢卡 · 多蒂。他认为这不仅是简单的商业侵权,更是对母亲人格尊严的侵害,一纸诉状将餐厅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索赔超百万元。
面对指控,餐饮公司的辩解也堪称 " 理直气壮 ":赫本去世多年,人格权已消失;其子没有主张权利的主体资格;用 " 赫本 " 二字属于正当使用,并未丑化形象 …… 乍一听似乎有点道理,但法院的判决给出了最直接的打脸。
苏州工业园区法院一审和苏州市中院二审均认定,死者人格利益受法律保护,其经济利益可由近亲属继承。更关键的是," 赫本 " 二字已与奥黛丽 · 赫本形成了稳定且唯一的对应关系,餐厅继续使用,明显是想 " 搭便车 " 误导公众。最终,法院判决餐厅立即停止使用 " 奥黛丽 · 赫本 " 姓名及肖像,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 20 万元。
尽管餐厅在诉讼过程中撤下了赫本的肖像,但 " 赫本时光 " 的店名仍被认定构成侵权。这波操作被网友调侃为 " 典型的换汤不换药,以为换个马甲就能蒙混过关 "。
而肖恩在杭州的回应,则道出了这场诉讼的真正初衷。" 很高兴看到胜诉的新闻," 他坦言," 我们并不是想要扼杀人们对奥黛丽 · 赫本女士的热爱。" 他犀利地指出,这家餐厅的行为 " 并非出于热爱 ",而很可能是因为 " 食物不够好 ",才采取了这种 " 另辟蹊径 " 的营销捷径。

他进一步强调,家族的核心诉求是 " 控制以赫本女士为形象所附带的所有相关产品的质量 "。在他看来,如果放任无授权商品无限裂变、泛滥,最终只会导致形象贬损和质量滑坡。" 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点," 肖恩的担忧不无道理。
这场诉讼,看似只是关于一个名字和一张肖像的使用权,实则是一场关于文化符号价值维护与商业投机行为的正面较量。当 " 赫本 " 不再只是一个名字,而成为一种品质和调性的象征时,谁有权定义它、使用它,就成了无法回避的问题。
下一次,当另一个 " 赫本餐厅 " 或 " 赫本同款 " 出现时,我们或许该先问一句:这究竟是出于真挚的致敬,还是一场精心的商业算计?赫本家族的这次胜诉,无疑给所有想 " 蹭流量 " 的商家提了个醒:经典,不是你想蹭就能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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