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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征求意见:固收类信托产品分级比例不得超过三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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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思网讯:10 月 31 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提到,结构化信托产品应当在名称中包含 " 结构化 " 或者 " 分级 " 字样。

结构化信托产品优先级和劣后级的分级比例应当与基础资产的风险高低相匹配,并符合下列规定:

(一)固定收益类信托产品分级比例不得超过三比一;

(二)权益类信托产品分级比例不得超过一比一;

(三)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混合类信托产品分级比例不得超过二比一。

结构化信托产品中间级信托单位应当计入优先级。

单个投资者投资单个结构化信托产品劣后级的金额应当不低于一百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外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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